驾驶员雷某中午喝了二两白酒,晚上10点多驾车上高速时被民警拦下,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结果为24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昨天雷某再说起这事时,后悔不已。
6日晚,厦门高速交警在辖区开展酒驾专项整治行动。当晚10点多,民警在沈海高速公路同安收费站对一辆闽D牌小型轿车驾驶人进行酒精检测,发现驾驶员雷某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雷某说,他当天中午在泉州和亲戚一起吃饭,席间喝了二两白酒,晚上从泉州开车返回厦门,本以为经过一下午的时间,体内酒精应该代谢得差不多了,没想到依然被检测出酒驾。
民警告诉雷某,理论上酒精在体内完全代谢需要24小时,中午喝酒,晚上体内的酒精含量仍可能达到饮酒驾驶的标准。明知自己喝了酒,就不能在短短几个小时后开车上路。雷某表示自己确实草率大意,同时也抱有侥幸心理,愿意接受处罚。最后,民警依法对雷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交警提醒】
人醒酒未醒
喝酒不开车
驾驶人饮酒后,要经过足够的间隔时间,确保酒精完全代谢后才能驾驶车辆。有时“人醒酒未醒”,为了自身和他人的安全,请牢记并遵守“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记者 陈满意 通讯员 赵鸿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