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1日深夜,丹阳水关路上的水云东村1幢2单元发生一起火情,一辆停在楼道内的电动车,突然发生自燃!居民们发现后立即呼救,并纷纷参与扑救,从而避免了一起更大火灾事故的发生。
8月1日上午,记者在现场看到,起火的电动车已经不在现场,但楼道内洁白的墙壁上被熏得一片漆黑,地面留有不少电动车烧焦的残余物,一辆自行车被烧得只剩车架。“听到有人喊着火了,我赶紧打开窗子,只见1幢2单元的楼道内一辆电动车正在熊熊燃烧,四周浓烟翻滚。我下楼跑到现场时,看到已经有两位居民在用干粉灭火器灭火了!”在现场,住在附近一幢楼的居民吴大伯后怕道,经过两居民约5分钟的奋勇紧张扑救,明火终于被扑灭。
很快,消防员也赶到了现场。“真是多亏了两位好心的居民拿来灭火器,不然后果就更危险了!”采访时,居民们对参与救火的两位居民,纷纷点赞。
丹阳消防救援部门提醒,近年来,因电动车使用管理不当引起的火灾多发;同时,因车辆停放在楼梯口导致着火后浓烟蔓延、人员无法及时疏散甚至出现死伤的事故,在全国多地屡有发生。因此,电动车应规范停放至安全地点,不得停放在楼梯间、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处,不得占用消防车通道。
其次,电动车充电的线路插座应当固定设置,不得私拉乱接电源线路;应按照使用说明书的规定进行充电,不得长时间充电。再者,充电时应尽量在室外进行,周围不得有可燃物。( 通讯员 王国禹 记者 万凌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