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城市“牛皮癣”、占道经营和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

泉州晚报

由专业清洗公司负责清洗城市“牛皮癣”、24小时值班快速处理占道经营、网格化管理督促店铺履行“门前三包”责任制……昨日,记者从丰泽区城市管理局获悉,该局以我市首部城市管理方面的综合性法规《泉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实施为契机,采取系列措施治理城市“牛皮癣”、占道经营和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

实行市场化运作 专业化清洗小广告

《条例》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在树木、建(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上涂写、刻画和张贴、悬挂广告、宣传品。因举办会展、节庆、文化、公益宣传等活动,确需在建(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上张贴、悬挂宣传品等的,应当经城市管理主管部门批准,并在批准的期限到期后及时清除。擅自涂写、刻画、张贴、悬挂广告、宣传品,或者未及时清除张贴、悬挂宣传品等的,由城市管理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今年以来,丰泽区城市管理局开展城市“牛皮癣”(乱贴乱画的小广告)整治,深化“无癣城市”创建,指导各街道将“牛皮癣”清洗市场化运作,并延伸至背街小巷和小区,对乱张贴、乱涂写、乱分发且屡教不改的违规小广告,报送市城管办停机处理。

据介绍,市场化运作治理“牛皮癣”是指对城市“牛皮癣”的治理进行外包,委托给专业公司负责清洗维护。城管部门加强监管、巡查和考核,让市场化能够真正发挥作用。

今年以来,通过市场化运作治理“牛皮癣”,一些张贴在各处的形形色色小广告得到及时清理,城市面貌得到很大的改善。

24小时值班制度 快速解决占道经营

《条例》规定:擅自店外经营或者店外放置、吊挂、晾晒有碍市容物品的,由城市管理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占用城市道路从事车辆销售、租赁、维修、装饰、清洗作业的,由城市管理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擅自占用城市道路以及公共场所从事其他生产经营活动的,由城市管理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对单位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祥远路有家水果店将水果摊摆到店外卖,请派人来纠正。”昨日,丰泽区城市管理局接到群众反映后,立即派人前来纠正,商家也自觉把占道的摊点移至店内。

据介绍,今年以来,丰泽区城市管理局组织开展农贸市场、校园等重点区域周边占道经营专项整治行动,坚持落实节点守点、错时上下班制度,强化各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农贸市场、学校、公园、景区等重点区域周边管理,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占道经营问题,第一时间组织执法人员现场查看,快速解决问题。

今年以来,经过一段时间的整治,占道经营现象少了许多,城区环境干净整洁了,道路通行畅通了。

实施网格化管理 落实“门前三包”

《条例》明确:在市容和环境卫生责任区范围内,责任人应当履行或者委托他人代为履行下列“责任区三包”管理责任,三包即为包卫生、包设施、包秩序。不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的,由城市管理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可以对单位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其中,未履行小区管理责任的物业服务企业,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还可以采取通报批评、约谈物业项目负责人、纳入信用评价等方式进行处理。

昨日,在云鹿路,记者看到,城管到每间店面分发“门前三包”责任书,宣传“门前三包”责任制,督促店家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

据介绍,丰泽区城市管理局结合城市管理新形势,印制4万份“门前三包”责任书和2万块责任牌,由各街道负责与沿街商家、企事业单位重新签订责任书,并在显眼位置张贴责任牌。各街道、社区按网格划分,落实网格化管理责任,对重点路段加强巡查和纠正,督促沿街店铺严格履行“门前三包”责任制。同时,将“门前三包”责任制落实情况纳入各相关职能部门和街道办事处检查考评范围,每个月根据市、区两级检查考评情况,及时下发责任单位,督促按时保质整改到位。

经过了城管部门的宣传和督促,如今,店家自觉履行“门前三包”责任,接受监督检查,自觉遵守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法律法规规章,认真履行法定清扫保洁义务,“门前三包”责任制得到有效的落实。(记者 王金植 通讯员 吴建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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