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大队对涉案车辆进行集中拆解、报废销毁

闽南日报

为进一步加大报废车整治力度,全力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7月7日,漳浦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依法对778辆逾期未接受处理以及达到报废年限、存在安全隐患的车辆进行集中拆解、报废销毁。

据了解,此次销毁的778辆涉案车辆中,摩托车651辆、电动车127辆。这些车辆已达到报废年限,或因交通违法、交通事故被扣留逾期未处理,经公告期限届满后,当事人仍然未接受处理的车辆,已达到报废销毁标准,均做报废处理。这些报废机动车多数由于使用多年,零部件老化,而且安全能差,极易发生交通事故,对道路交通造成极大的安全隐患。

本次集中销毁报废机动车活动中,民警全程监督,严格按照销毁报废机动车法定程序进行,现场监督工作人员对报废车辆进行拆解,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洪锦城 洪木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