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承保护古厝营造技艺 让地方文化遗产恢复生机

福建日报

如何更好地保护古厝,让建筑遗产得到有序传承?近日,记者采访了福建省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事业部总工张天宇和华侨大学建筑学院院长陈志宏。

记者:古厝营造技艺如何传承与保护?

张天宇:古厝营造技艺的传承与保护,包括传统建筑材料制作和传统工匠两个方面。目前,许多传统建筑材料(如砖瓦等)被限制生产。以福州为例,传统的砖窑已难寻踪影,常用的砖瓦多数依赖于外省。从某种意义而言,这不利于古厝的传承与保护,可能导致传统制作技艺的失传。而在传统工匠方面,已出现人才断层的状态。现有工匠仍是年长者为主,年轻人对此缺乏热情。

建议加大扶持力度,有针对性地恢复传统材料的制作,组织编制古厝营造技艺工法标准,使传统工艺得到有效保护和传承,服务于古厝保护。同时,工匠人员培养要与相关资质挂钩,有针对性地培养一批各工种匠人。目前,省里已经出台了传统建筑修缮技艺传承人、传统工匠评定办法并开展评选,也在永泰、长汀等地开展古建筑材料生产基地试点等,建议要进一步加强并督促地方推进。

记者:古厝如何活化利用?

张天宇:古厝保护的最终目的是利用,只有加以利用,才能体现其保护价值。“房子是用来住的”,这句话也适用于古厝,因为无人居住的古厝更容易损毁。

不可否认,相比于现代建筑,古厝在居住功能上可能缺乏一定的优势。如何有效提升古厝的现代居住功能,是需要解决的一个课题。

城镇化大趋势下,乡村人口的外流不利于古厝的保护。乡村振兴政策可能会吸引一部分原住民回归,但受教育、医疗资源等方面限制,大量人口的回归并不切合实际。在此背景下,建议完善相关政策,鼓励城镇居民租赁和认养古厝,参照屏南县有关实践经验,在保留原住民的基础上,吸引更多城市外来住民,而这某种意义上也是乡村振兴的一种尝试。

同时,可改变单一的古厝保护模式,建议以村落为单位加以保护利用,形成一个聚居点。可相应配套一些土地租赁政策,便于人们体验“耕读文化”。如此一来,既能保护古厝和传承文化遗产,又能使乡村有效转型、恢复生机。

记者:请问怎么评价我省古厝管理现状?

陈志宏:古厝作为我省典型的传统民居类型,在各地城镇和乡村分布广泛,数量庞大,历史与艺术价值高,如福州的合院大厝、柴板厝等,闽南的红砖大厝等,沿海的石头厝等。这些古厝除了部分被列为文物、历史建筑,大多只是作为一般传统建筑,缺乏良好的保护维护。现有古厝民居主要作为居住功能,大量老建筑年久失修,如果要保护,需要大量资金和专业维修指导,整体保护状态需要改善提升。随着社会需求变化,部分古厝功能发生改变,如成为纪念馆、展览空间、社区服务等公共场所,也有部分被改造成旅游餐饮、休闲民宿等商业功能。有些传统古厝被改造的力度比较大,会出现过度商业化情况。

记者:你对古厝保护有何建议?

陈志宏:与古墓葬、古遗址等特定时代固化的遗产类型不同,古厝民居作为“活态遗产”,在当代社会生活中可以发挥重要作用,需要考虑延续其原有功能,赋予新功能,让古厝民居“活”起来、合理用起来。提高公众对古厝民居保护利用重要性的认识和理解,动员全社会共同参与保护古厝民居,鼓励社会参与古厝民居的保护、管理、展示、利用,是传统古厝真正“活”起来的关键。

新颁布的《福建省传统风貌建筑保护条例》,加强传统风貌建筑的保护利用,包括古厝民居等类型的保护与管理,明确保护责任和保护专项资金,相信对保护传承地域特色民居建筑文化将会起到重要作用。

记者:基于我省实际,如何借鉴国内外经验,进一步深化古厝保护和文化传承?

陈志宏:2012年《世界遗产公约》40周年纪念活动通过的《京都愿景》,强调了以人为核心的遗产保护,特别是市民、社区参与遗产的保护和管理。公众参与遗产保护方面,国内外都有不少成功经验。

传统古厝作为我省城市乡村普遍的遗产类型、人们日常生活居住的地方,保护和传承就必须在市民和社区层面,注重改善和提高古厝居民的生活条件和环境品质,改善居民出行的便利性,增加社区公共服务等满足居民生活需求。传统古厝生活设施与社区环境的改善、地方文化与建筑价值的展示,将使当地社区居民获得文化自信和自豪感,真正让地方文化遗产得到有效保护。

(本报记者 庄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