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日起至2021年7月底 泉州市开展危化品领域安全生产集中攻坚专项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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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记者从市应急局获悉,即日起至2021年7月底,在全市开展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生产集中攻坚专项行动。

我市将利用省内市际间交叉检查,完善固化“消地协作”联合监管机制,对23家138处重大危险源安全包保责任制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真正督促企业将安全包保责任制纳入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体系中,从总体管理、技术管理、操作管理三个层面实行安全包保,保障重大危险源安全稳运行。

我市将督促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从安全基础管理、设计总图和外部环境、试生产管理、装置运行、设备、仪表、人员资质等环节方面再次全面排查整治的事故隐患并制定整改方案,对于重大隐患依法上报有关监管部门并实施挂牌督办;经整改仍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依法予以关闭。特别做好老旧设备摸排强化关键设备完整管理,做好关键设备失效模式及后果影响分析。对运行不稳定、存在重大隐患的老旧装置和设备设施,该停用的坚决停用。

专项行动将进一步消除在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管盲区,形成多部门齐抓共管,组织对全市19个重点在建(包括已建设完成,进入试生产阶段)的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进行专门督导。还将持续做好托运、承运、装卸、车辆运行等危险化学品运输全链条安全监管。严禁无资质企业或超许可范围承运危险货物,做好危险货物运单电子化。

专项行动将按照“一园一策”原则,重点整治化工园区和危险化学品企业风险隐患排查“两个导则”不落实,化工园区未开展安全风险评估等问题。泉港石化园区氯碱片区要在搬迁关闭前严格落实安全管控措施,洋屿片区要在8月底前完成改造提升工作并落实限制政策。

此次专项行动将综合运用考核、约谈、通报、挂牌督办等方式,切实纠正工作过程中存在的推诿扯皮、责任悬空、纸上整改等问题。对工作中存在工作措施不力、虚以应付、拒不整改或问题仍然突出、问题出现反弹以及发生事故等情况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严肃追责问责并进行通报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