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伪造房产证借17万元不还 男子非法“筹资” 获刑3年半

福州晚报

陈某在网络赌博中输了100多万元,面对债务压力,他用假的房产证向朋友借款,随后拒绝还款。近日,经福清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陈某被以诈骗罪、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并处罚金。

2018年9月,陈某在网上赌博输了钱,便向亲戚朋友借钱,很快债台高筑,先后共输掉100多万元。

2019年3月,陈某购买了一本假房产证申请网贷,但没有通过审核。

2019年6月底,陈某以在淘宝网上做鞋品批发生意需要资金为由,多次向好友郑某借款,又擅自将郑某借给他的轿车进行抵押,还让郑某帮忙签订了抵押借款协议。

为让郑某相信自己,陈某将伪造的房产证抵押给了郑某。2019年7月,郑某通过他的母亲将钱借给陈某。至2019年7月20日,陈某共从郑某那里借了17万余元。

到了约定的还款期限,陈某却以各种理由拖延还款,郑某讨债无果后报警,陈某随后落网。

检察官说法: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是指非法制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的行为。刑法规定,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福州晚报记者 王威 通讯员 吴雯)

[责任编辑:黄如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