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性使用口罩抽检不合格 生产企业被罚5.2万元

厦门日报

因所生产的一次性使用口罩在产品质量抽样检验中,被判定为不合格,思明区某医疗科技企业日前被市场监管部门依法责令改正,并处没收销货款及货值金额3倍,共计人民币5.2万元的行政处罚。

经思明区市场监管局筼筜市场监管所调查,该企业经抽检被判定不合格的口罩属一次性使用的民用口罩,该批次口罩生产数量10000个,已全部售出,总货值金额为人民币13000元。因原料熔喷无纺布质量较差、生产企业缺乏从业经验等原因,该批次口罩经抽样检验,共有4个项目不合格,其中NaCl颗粒物过滤效率(%)、油性颗粒物过滤效率(%)两个关键项目的检测值不足国家标准(GB/T 32610-2016)标准值的一半,构成了生产、销售所明示的质量、功能状况与实际不符的产品的违法行为。

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该批次问题产品已无库存。面对检查,企业负责人表示,之前因口罩需求激增,原材料熔喷布质量参差不齐,他们也是上当受骗买到了以次充好的原材料。“口罩成品生产企业应对产品质量负责。如果原材料供应商存在以次充好的违法行为,可以向有关部门反映,也可以诉诸法律来追偿。”执法人员指出。最终,生产企业表示对检验结果没有异议,对违法行为认错认罚,并立即启动了问题产品召回程序,同时全面停止生产落实整改。思明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该企业作出责令改正,没收销货款,并处货值金额3倍共计人民币5.2万元的行政处罚。(记者 陈泥 通讯员 顾德灵 李敏)

[责任编辑:黄如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