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5月1日起进入休渔期

晋江新闻网

晋江新闻网4月23日讯 昨日,记者从晋江市农业农村局获悉,今年晋江市伏季休渔时间从5月1日12时至8月16日12时。

据了解,伏休对象是除钓具外的所有作业类型渔船,包括为捕捞渔船配套服务的捕捞辅助船。作业类型为灯光围(敷)网、张网、刺网、桁杆虾拖和笼壶作业的渔船休渔时间从5月1日12时至8月1日12时,作业类型为拖网、杂渔具和围网(围缯)的渔船休渔时间从5月1日12时至8月16日12时,捕捞辅助船的休渔时间从5月1日12时至8月16日12时。

据悉,今年全市休渔渔船原则上应回渔船船籍港所在地的港口、澳口停泊,休渔期间不得擅自离港或者改变停泊地点。因修船、避风等特殊情况需要在省内跨地区、跨县域伏休的,必须向市农业农村局报告,并由市农业农村局批准后,方可离开本港;休渔渔船的渔具在休渔期间应捆扎,并与渔船分离,放在指定位置;休渔期间原则上不予变更作业类型、作业方式;除维持日常生活需要外,休渔渔船在伏休期间不得擅自加水、加冰、加油;伏休期间,除农业部批准外,各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不得擅自审批伏休渔船被租用进行科研、资源调查等各类项目活动。

伏休期间,晋江市农业农村局将联合公安海防、海警、海事等部门开展打击非法使用违规渔具进行捕捞、涉渔“三无”船舶非法捕捞等非法行为,对违反伏休规定的渔船,依法依规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记者_沈茜)

[责任编辑:林春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