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以涉嫌受贿罪对河北省原副省长李谦决定逮捕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2月14日电 据最高检官方微信消息,河北省人民政府原党组成员、副省长李谦涉嫌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李谦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点击进入下一页

李谦。图片来源:人民网

李谦简历

李谦,男,汉族,1960年3月生,石家庄晋州人,1983年5月入党,1976年3月参加工作,省委党校在职研究生班经济管理专业毕业,党校研究生学历。

1976.03-1978.12 晋县万庄村下乡知青

1978.12-1986.05 省军区教导大队学员、深泽县人民武装部干事

1986.05-1988.11 深泽县委办公室资料员、副组长、组长

1988.11-1989.03 共青团深泽县委副书记

1989.03-1989.10 石家庄地委研究室副主任科员

1989.10-1992.12 石家庄地委办公室副科级、正科级、副处级资料员

1992.12-1995.02 赵县县委常委、副县长

(1991.09-1994.07在南京政治学院马克思主义原理专业学习)

1995.02-1997.01 石家庄市郊区区委常委、副区长

(1993.08-1995.12在中央党校领导干部函授班经济管理专业学习)

1997.01-1997.02 石家庄市郊区区委副书记、代区长

1997.02-1998.01 石家庄市郊区区委副书记、区长

1998.01-2000.11 新乐市委书记

(1997.09-2000.01在省委党校在职研究生班经济管理专业学习)

2000.11-2001.03 石家庄市郊区区委书记

2001.03-2001.07 石家庄市裕华区委书记

2001.07-2006.03 保定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2006.03-2009.11 保定市委常委、副市长(分工政府常务工作)

2009.11-2010.01 保定市委副书记、副市长、代市长

2010.01-2012.12 保定市委副书记、市长

2012.12-2017.03 衡水市委书记

2017.03-2017.04 河北省政府副省长、党组成员,衡水市委书记

2017.04- 河北省政府副省长、党组成员

八届、九届河北省委委员

2019年8月27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通报:河北省政府党组成员、副省长李谦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人民网资料 截至2019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