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观察)中国2.5亿人分享个税改革蛋糕 两种人暂免汇算清缴
中新社北京11月21日电 (记者 赵建华)20日召开的中国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为进一步减轻纳税人特别是中低收入群体负担,暂定两年内对综合所得年收入不超过12万元或年度补税金额较低的纳税人,免除汇算清缴义务。
符合上述条件的纳税人既节省时间,又节省税金。这是一年多的时间里,中国工薪阶层收到的第三个个税“红包”。
2018年10月,中国本轮个税改革迈出“第一步”:综合所得基本减除费用标准由原先的每月3500元(人民币,下同)提高到每年6万元(月均5000元)。
2019年1月1日起个税改革迈出第二步:除了每年扣减6万元(月均5000元)和“三险一金”外,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以及赡养老人等六项专项附加,交纳个税时也可扣除。
效果立竿见影。个税改革自去年10月实施以来,政府个税收入下降近三成,2.5亿纳税人得到好处。个税改革“两步走”,分别从广度和深度上,实现了精准减税。
汇算清缴会让减税更加精准。北京国家会计学院财税政策与应用研究所所长李旭红分析,年度汇算清缴,可以使专项扣除准确实施。纳税人在预扣环节没有扣除的应税金额,可以通过年度汇算清缴扣除,让减税更精准。根据国际经验,实施综合所得个人所得税制度的国家,通常实施汇算清缴制度予以保障。
根据中国新的个税法律法规: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共计四项,从今年起要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适用3%到45%的超额累进税率。
明年3月到6月,以下四种情况需要办理汇算清缴:从两处以上取得综合所得,且综合所得年收入额减除专项扣除的余额超过6万元;取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中一项或者多项所得,且综合所得年收入额减除专项扣除的余额超过6万元;纳税年度内预缴税额低于应纳税额;纳税人申请退税。
李旭红说,中国之前采取“分类计征”为主的个税制度,2019年实施新个税法后采用“综合计征”,就需要与之配套的年度汇算清缴制度。中国纳税人众多,收入来源五花八门。加之,首次对居民个人实施汇算清缴制度,所以此次国务院常务会议要求:下一步,要合理有序建立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制度,使专项附加扣除政策更好落实并不断完善,实现税制可持续。
个税改革过程中,政府减掉的税收流入百姓腰包。今年前三季度,中国个税改革新增减税4426亿元,累计人均减税1764元。百姓收入增多,消费意愿、消费能力水涨船高。
中国国家税务总局的数据显示,前三季度,反映居民消费活力的生活服务业销售收入增长16.2%,互联网批发和零售销售收入同比增长16.8%,分别高于三产销售增速4.7和5.3个百分点。
中低收入群体在中国占比较大,是消费的主力人群。商务部流通产业促进中心服务业处处长陈丽芬分析,去年10月开始实施的个税改革,有效提升了居民收入水平,刺激消费需求。此次国务院常务会议强调“进一步减轻纳税人特别是中低收入群体负担”,意在“保障社会公平,缩小居民收入差距”,继而提高全社会整体消费能力,推动经济增长。(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