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庭湖江豚死亡或有季节因素 保护前景可期但有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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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社岳阳11月14日电 题:洞庭湖江豚死亡或有季节因素 保护前景可期但有压力

作者 刘着之

长江江豚被誉为“水中大熊猫”,在白鱀豚被宣布“功能性灭绝”后,它成为长江唯一的哺乳动物。近日,一条尾鳍绑着砖块的江豚尸体在湖南岳阳洞庭湖大桥附近水域被发现后,引起舆论广泛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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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市洞庭湖江豚保护中心工作人员日常巡湖。受访者供图

是谁杀死了长江的“微笑天使”?此类悲剧能否避免?江豚保护现状如何?11月14日,笔者带着这些问题走进事发水域,向当地渔政监管部门负责人和动物保护人士寻求答案。

江豚误触渔网或与季节因素有关

11月7日上午9时许,死亡江豚的尸体在洞庭湖大桥下游约300米处水域被打捞上岸。当天下午4时许,尸体被送往位于武汉的中国科学院水生生物研究所解剖。

尸检报告显示,死亡江豚为成年雌性,体长137厘米,体重40.5公斤。报告称,该江豚生前发育及营养状况良好。根据体表勒痕判断,可能是由流刺网(一种合法网具)所困,导致窒息死亡。推测作业人员误捕江豚后害怕被追责,有意捆绑砖块沉尸灭迹。

初冬的洞庭湖进入枯水期,岸边露出了大片滩涂。岳阳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渔业大队大队长左钢介绍,江豚平时生活在深水区,渔民按规定在岸边浅水区作业。这个季节江豚的生存空间被挤压,发生误伤的几率相应上升。

“江豚用肺呼吸,被网具缠住的话,三五分钟不能出水就会窒息。”左钢说,江豚以鱼类为食,可能被渔网中的小鱼吸引来。渔民往往头天支网,第二天打捞,发现时已为时过晚,“但无论如何都要及时向渔政部门反映”。

左钢解释,江豚不能吃也卖不掉,渔民没有故意捕杀江豚的动机,并且他们都清楚江豚的珍稀性。江豚是中国的二级保护动物,但在实践中当地一直是按一级规格保护的。

保护前景可期但仍面临多种压力

“公众关心江豚保护是好事。”岳阳市江豚保护协会秘书长徐典波分析,此次事件“引爆”舆论,一是因为沉尸情节加强了传播性,二是因为近年来洞庭湖已很少发生此类事件。

徐典波所在的协会从2011年开始为江豚奔走,目前每年宣讲数百场,吸纳志愿者过万人,还组织了力量进行常态化巡湖。

“外界认为渔民利益与江豚保护有冲突,但实际上非法捕捞是江豚和守法渔民共同的‘天敌’。”协会成员徐立君指出,他们的工作得到了渔民支持。

据了解,湖南省已经决定在今年12月底对洞庭湖实现全面退捕禁捕,为期10年。这意味着任何在洞庭湖的捕捞行为都将不被允许,江豚的生存隐患将进一步减少。

加之此前中国大力整治非法采砂和污水排放,江豚生存环境已显著优化。官方认定的洞庭湖江豚种群数量从2012年的90头升至2017年的110头。

尽管受访者一致认为洞庭湖江豚保护前景光明,但江豚“守护者”们在实践中依然面临着不小的压力。岳阳市洞庭湖江豚保护中心主任胡强坦言,这次事件发生后,指责纷至沓来。作为长期离江豚最近的人,他的心里比任何人都难受。

“江豚生活在黄金水道,即使是合法的航行和捕捞也可能对其造成伤害。”胡强说,如实向社会公布情况,也是为今后更加科学合理保护江豚增加依据。

胡强还介绍,目前公安机关正在全力寻找涉事渔民。但现行的《野生动物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误伤保护动物未及时救助的条款较为模糊,湖南也暂未出台相应的地方性法规,希望本次事件能推动明确相关法律细节,增强民众对江豚保护知识的了解。(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