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月1日起实施 厦门将鼓励景区推行夜间门票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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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闭会

鼓励景区推行夜间门票制度

10月25日下午,厦门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后闭会。会议表决通过了《<厦门经济特区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修正案》《厦门经济特区旅游条例》《厦门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以及有关人事事项。

《厦门经济特区旅游条例》将于2020年1月1日起实施。《条例》结合厦门当地实际,设置了鼓励发展夜间旅游经济的规定。

鼓励有条件的景区在保证安全、避免扰民的情况下开展夜间游览服务,推行夜间门票制度。鼓励有条件的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延长场馆开放时间、开展互动体验活动,建设二十四小时书店。发挥品牌餐饮企业作用,建设夜间美食街区。丰富夜间文化演出市场,加强演艺项目与本地文化资源的融合,提升旅游演艺产品多元化、规模化、品质化水平。引导旅行社等积极宣传推广夜间旅游线路和项目。

记者:蔡樱柳

[责任编辑:黄如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