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留抵退税条件再放宽 厦门预计有千余家企业受益

厦门日报

9月4日,财政部、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明确部分先进制造业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对于部分先进制造业纳税人,即生产并销售非金属矿物制品、通用设备、专用设备及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等4个行业的纳税人,进一步放宽增值税留抵退税的申请条件。

厦门市税务局相关人士昨日表示,《公告》明确,属先进制造业上述4个行业,并符合信用等级为A或者B级,同时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比重超过50%等条件的企业,均可按月申请留抵退税。据悉,目前申报系统和具体操作规程正在调整,最快9月申报期有望落地。

四行业享受优惠门槛降低

据税务部门介绍,2018年7月,我国在18个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行业及电网企业中,试行开展增值税留抵税额退税。当年,厦门税务共办理留抵退税10亿元。2019年4月1日,这一税收优惠扩大到全行业。

此次《公告》进一步降低了先进制造业4个行业的政策享受门槛,将原先的“自2019年4月税款所属期起,连续六个月增量留抵税额均大于零,且第六个月增量留抵税额不低于50万元”的条件,调整为只要求“增量留抵税额大于零”,同时将原先纳税人档期允许退还的增量留抵税额为“增量留抵税额×进项构成比例×60%”中的60%折扣比例取消,实行100%留抵退税。

厦门市制造业企业迎来普惠式减税

“在‘连续六个月’的政策下,企业一年最多退两次税,按照本次优惠政策,可以每个月退税,加快了企业获得资金周转的速度,另外新政对于每个月的增量留抵没有比例限制,可以100%退税。”新政策出台后,冠功精密技术(厦门)有限公司财务人员施惠璇表示。

“在减税降费的大背景下,随着小微普惠和增值税改革陆续落地,厦门市制造业企业已经迎来普惠式减税。”税务人员分析,此次对部分先进制造业加大力度留抵退税,体现了针对先进制造业既减税又退税的减负思路。

据统计,厦门市预计有千余家先进制造业企业将从该项政策中获益。目前,税务部门正全力开展内部培训和宣传辅导,“一旦税务总局相关升级程序和规程下发后,我们将第一时间对申报系统进行升级并明确具体业务规程,最快9月申报期符合条件的企业就可进行留抵退税首次申请。”厦门市税务局货物劳务税处处长洪健说。(厦门日报记者陈泥通讯员肖雨)

[责任编辑:黄如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