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通报3起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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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三明永安市安砂镇热水村党支部原书记陈忠强违规改变扶贫资金用途问题。

2017年3月,永安市老区办向热水村拨付道路建设工程补助款2万元。陈忠强擅自改变资金用途,将补助款用于购买垃圾桶、为村两委干部配套缴纳养老保险等开支。2017年12月,陈忠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泉州市洛江区马甲镇彭殊村村委会原主任韦泉胜优亲厚友问题。

2014年1月至2018年5月,韦泉胜利用职务之便,将其不符合条件的岳父、岳母纳入本村低保对象,并违规领取低保金3.01万元。此外,韦泉胜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8年9月,韦泉胜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3.南平市光泽县残疾人就业服务指导中心主任叶秋萍履职不力问题。

2015年至2017年,光泽县残联先后收到上级下拨的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资金共计8.78万元。但至2017年年底,光泽县连续三年未举办残疾人就业培训,导致培训资金长期滞留。叶秋萍作为县残疾人就业服务指导中心主任,负有直接责任。2018年12月,叶秋萍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福建省纪委监委)

[责任编辑:黄如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