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日报6月13日讯(记者 黄琳斌 通讯员 谢佩龙)“这块闲置十几年的地被盘活,我们每年可以拿到租金十几万元,打算用来改善一下村里的公共设施。”10日,晋江市安海镇桐林村支书黄明证对记者说。
原来,该村有一块面积5307平方米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以下简称“集建地”),2003年以来长期荒废。2015年,晋江被原国土资源部确定为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2016年又被赋予土地征收和集建地入市改革任务(以上俗称“三块地”改革),这块地因此有了“翻身”的希望。经村民代表大会表决,村里决定将其出租或入股,引进企业建厂房。黄明证说:“这块地前不久入市,5月拿到不动产产权证书。最近和中德顺机械公司达成租地协议,租期15年。”
晋江结合乡村振兴战略,统筹推进“三块地”改革,取得阶段性成果:盘活闲置农村用地12100多亩;全市村组两级集体资产增长9.25亿元,达64.88亿元;村集体年收入平均85.56万元,增长16.6%;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9.37%,达23781元;建成23个镇级公园、295个村级绿化景观点和42个“最美乡村”。
集建地入市:收益共享壮大集体经济
“我们建立‘同权同价、流转顺畅、收益共享’的集建地入市制度,推进集建地与国有建设用地同等入市,可转让、出租、抵押。政府对集建地差别化征收一定比例的土地增值收益调节金(商服用地按30%缴纳,其他用地按15%缴纳),其余归村集体所有。目前已完成20多宗交易,成交额4000多万元。”晋江市自然资源局副局长陈英俊说。
记者来到位于内坑镇东村村的富宇鞋业公司。董事长蔡金华一边展示4月拿到的不动产产权证书,一边介绍,公司所在地块是2008年向村里租的,没有用地手续,这成了公司发展的一大障碍。2016年试点集建地入市后,经审查,这块地符合土地规划和城乡规划,同意作为试点。去年,公司以220万元的价格拿下这块地,取得50年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有这个红本本,再也不用担心工厂被当作违建拆掉,以后还可用这块地作抵押融资。”
陈英俊说,长期以来,不少中小企业由于早期用地手续不完善,导致厂房等大量资产闲置,不能变成资本入市交易,另一方面又存在融资难、新上项目批地难等问题。试点以来,晋江对已实际使用但尚未取得用地手续的各类存量集建地,在符合政府规划的前提下,对相关企业的违法占地行为进行行政处罚,然后企业就可通过竞拍等办法,取得用地手续。
此外,晋江还鼓励村集体利用闲置集建地,通过入市办理用地手续,采取村集体自主开发、村企联建、村民入股等模式,开发电商、物流、标准厂房、农贸市场、乡村旅游等项目,提高土地利用效率,进一步壮大集体经济。
宅基地盘活:三权分置拓展生产有资金
徜徉在新塘街道梧林古村,始建于明朝,是闽南著名侨乡,海外华侨1.5万人。由于村里大部分中青年外出生活,这个村成了“空心村”,大量宅基地和老建筑荒废。
晋江利用试点契机,制定古村整体保护和发展规划,征收位于核心保护区的宅基地和房屋,统一修缮,吸引文创、休闲、新兴业态入驻,将这里建设成宜业、宜游、宜居的闽南古村落。
对于梧林的新生,陈英俊说:“之前,宅基地不能转让、出租、抵押、开发,这导致大量宅基地闲置。试点以来,晋江积极探索宅基地‘三权分置’,即落实集体所有权,保障农户资格权,盘活使用权,其中让使用权活起来是关键。通过建立‘依法公平取得、节约集约使用、自愿有偿退出’制度,实现宅基地转让、出租、入股、抵押贷款,农户也可利用宅基地和住房从事经营活动,这对村集体和村民都是利好。目前,我们已办理宅基地和农房抵押3751笔,发放贷款23.49亿元。”
近年来,晋江不断完善宅基地权益保障和取得方式,办理确权登记发证10.47万宗。编制全省首个农村集体土地(宅基地)基准地价,为宅基地抵押、流转、有偿使用提供价值评估依据。探索宅基地节约集约和多元开发利用,形成“指标置换、资产置换、货币补偿、借地退出”等4种宅基
地退出方式,实行组团片区改造、旧村整体改造、生态景观提升、“空心村”盘活、产业带动和借地退出等6种综合利用模式,累计盘活闲置宅基地、农房15343宗。
土地征收补偿:“257”机制确保征迁群众利益
去年,福厦高铁泉州南站建设征迁,征收房屋2522栋,仅用28天就实现房屋签约率100%、零上访。
这得归功于晋江市探索建立的征迁“257”机制。“两个就”,即就地安置、就近安置,安置房建在地段好、景观美、生活配套方便的地方。“五个保障”包括,住房保障,困难户安置后人均面积不足35平方米的,按优惠价购买至达标,低保户免费保障至人均20平方米;社会养老保障,符合条件的征迁群众可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政府按缴纳标准的50%补贴至达龄;教育保障,为征迁安置地区配套优质的教育资源;医疗保障,当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与市级医院建立“医共体”,提供优质诊疗服务;就业保障,提供免费技能培训服务,对通过社会化考评获得职业资格证书的,按相应技能等级补贴。“七个换”,即采取多元补偿安置模式,农民可以拿宅基地和房屋,换安置房、办公楼、店面、商场、公寓、现金和股权。这在最大程度上确保了征迁群众的利益,征迁工作自然顺利。
下一步怎么走?陈英俊表示,将持续深化改革,努力破解关键难题,为国家试点积累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例如,针对宅基地未批先建等历史遗留问题,拟按年限进行分类处置;适时开展存量集建地市场交易平台建设,解决供求信息不对称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