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新闻网5月27日讯 晋江警方5月23日在永和镇马坪村捣毁一个生产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窝点,现场查获假冒“耐克”、“阿迪达斯”、“JORDAN”及“斐乐”商标品牌运动服装10251件,涉案价值超过100万元人民币。
该案的犯罪嫌疑人林某庄已经68岁,他坦言自己赚取利润微薄,没想到却触犯了法律,后悔当初没有听从儿女们的建议劝阻,为自己不懂法付出了沉重的代价。
据了解,被查获的假货包括了4435件“耐克”商标品牌货号8063运动长裤、2600件“耐克”商标品牌运动短裤、1185件“阿迪达斯”商标品牌货号1073运动长裤、1143件“阿迪达斯”商标品牌运动长裤、408件“斐乐”商标品牌货号8006运动长裤、480件“JORDAN”商标品牌运动短裤。
目前,林某庄因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被警方刑事拘留,该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晋江公安经侦大队在此提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之规定,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法律人人平等,不会因为不懂法而网开一面,希望各界群众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做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晋江新闻网记者_吴择 通讯员_张金坛 吴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