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后座载人,还行驶在机动车道上。
私自加装遮阳棚的电动车被交警拦下。
昨日上午,根据福州市交警支队部署安排,鼓楼交警大队来到鼓楼东街和八一七路交叉路段,开展非机动车交通违法查处工作,两个小时内,共查处电动车各类违法行为30起。
东街口是福州的核心地段,也是商业中心,路口车流量和人流量比较大。上午9时40分许,一辆后座搭载两名成年人的电动车,经过该路段时被民警拦下。民警依法对骑车人违法载人行为进行处罚并教育。
记者看到,在东街口路段,不按道行驶是最显见性的非机动车违法行为。民警现场开出的罚单中,超过一半处罚的违法类型为不按道行驶,不少电动车骑手闯到机动车道行驶,和路上的小车抢道。民警表示,电动车不按道行驶极易引发交通事故,特别是一些大型车辆存在视觉盲区,如果电动车突然窜入机动车道,十分容易发生碰撞。
昨日的查处现场,还查扣了多辆未悬挂号牌及超标的电动车,其中一辆为外卖送餐人员车辆。民警表示,外卖、快递行业人员一旦出现交通违法行为,不论车辆手续是否齐全,一律予以扣车进行审查。此外,还有一辆三轮电动车也被依法查扣,按照法律规定,电动三轮车属于非汽车类机动车,符合国家标准所定义摩托车类型,禁止未悬挂号牌上路行驶和进入市区。
在两个小时内,民警共查处电动车各类交通违法行为30起,其中不按道22起,逆行1起,违反规定载人1起,闯红灯2起,超标电动车闯禁行4起。4辆超标电动车被依法查扣。(福州晚报记者 林春长/文 陈暖/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