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厦注册电商企业可获政府专项扶持 最高200万元

厦门日报

好消息!在厦门注册电商企业,可获得政府专项扶持。记者昨日从厦门市商务局了解到,即日起至6月5日,厦门市2019年电子商务扶持资金接受申请。符合要求的单位可向所在管委会、所在区商务主管部门申报,商协会则直接向市商务局申报,最高可获得200万元扶持资金。

据悉,本次电子商务扶持资金申报范围包括网络零售业务、电子商务专业服务、商协会开展电子商务公共性活动、建设电商平台、建设电商基地5个项目。

●2018年度第一次纳入一套表统计具有网络零售行为的企业且网络零售额达500万元以上,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2018年度网络零售额超过500万元的部分,按每200万元奖励1万元,单家企业上限100万元;对非第一次纳入统计且同比2017年度网络零售额有增长的企业,按其增量部分每增长200万元奖励1万元,单家企业上限200万元。

●业绩做得好,代运营电商企业也可以领取补贴。电子商务服务企业为其他企业提供电商服务,包括电子商务平台开发、策划设计、代运营、分销应用、网络推广、拍摄、信用认证等,上年度帮助5家以上本地传统企业实现单家年网络零售额500万元以上,或帮助单家本地传统企业实现年网络零售额5000万元以上的,经认定后一次性给予电商服务企业50万元奖励。

●商协会参与举办电商大讲堂、电商论坛、电商创新大赛等活动也有补贴。举办的公共活动具有一定规模(200人以上),并取得较好效果的,厦门市将按核定费用给予不高于70%的补助,单场活动上限20万元,单个商协会每年最多补助5场。

●对经评审认定的,具备公共性、示范性和带动性的电子商务平台,将按其2018年度平台投入费用,给予不超过30%的补助,单家企业每年上限200万元,最多补助3年。

●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以上、电商企业入驻率达40%以上集聚效应明显的电商专业基地,按每1万平方米给予10万元奖励,单个基地上限100万元(一次性)。如果被认定为国家级示范基地,还可以不需评审,一次性领取200万元奖励。(记者 沈彦彦 通讯员 厦商轩)

[责任编辑:黄如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