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居民去年人均存款63508元 GDP同比增长7.7%

海峡导报

GDP增长了、住户存款多了、居民可支配收入也多了…… 21日,厦门市统计局联合国家统计局厦门调查队正式发布《厦门市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数据从各个领域全方位展现了厦门去年一年的发展成果。

GDP比上年增长7.7%

初步核算,2018年厦门全年地区生产总值(GDP)4791.41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7.7%。

各区实现地区生产总值分别为:思明区1449.93亿元,比上年增长7.2%;湖里区1035.84亿元,增长8.0%;海沧区676.11亿元,增长7.7%;集美区686.22亿元,增长7.8%;同安区422.65亿元,增长8.3%;翔安区520.66亿元,增长8.5%。

全市实现公共财政预算总收入1283.29亿元,比上年增长8.1%,全年财政支出892.50亿元,增长12.0%。其中教育支出136.39亿元,增长10.7%;科学技术支出28.56亿元,增长20.3%;城乡社区事务支出210.24亿元,增长15.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3.62亿元,增长13.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3.75亿元,增长18.2%。

人均存款增加6349元

至2018年年末,厦门全市各类银行业金融机构主体48家,其中法人银行业金融机构12家,比上年末增加1家。

至去年年末,中外资金融机构本外币各项存款余额10995.00亿元,比上年末增长3.7%;中资金融机构人民币各项存款余额10329.98亿元,增长4.5%,其中住户存款余额2610.18亿元,增长13.9%;非金融企业存款余额3868.51亿元,增长7.8%。如果按厦门411万常住人口来计算,厦门居民的人均存款为63508元,比上年增加6349元,增长约11%。

人均可支配收入50948元

2018年,厦门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0948元,比上年增长9.3%。其中人均工资性收入36084元,增长9.6%;人均经营净收入4790元,增长10.1%;人均财产净收入5780元,增长10.0%;人均转移净收入4294元,增长4.4%。全体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33192元,增长9.3%。

其中,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4401元,比上年增长8.8%,城镇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34929元,增长9.1%。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2410元,比上年增长9.5%,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18842元,比上年增长7.1%。

平均期望寿命80.75岁

截至2018年末,厦门全市常住人口411万人,比2017年增加10万人,常住人口城镇化率89.1%。全市人口出生率14.5‰,人口死亡率3.1‰,人口自然增长率11.4‰,比上年下降2.1个千分点。

全市户籍人口242.53万人,户籍人口中,比2017年新增11.5万人,城镇人口207.89万人。思明、湖里两区合计115.20万人,占55.4%。户籍人口中,男性人口和女性人口分别为119.78万人、122.74万人,性别比为97.59(女性为100)。

而女性又有更长的预期寿命,全市人口平均期望寿命80.75岁,其中男性78.32岁,女性83.48岁。

各级学校增加64所

至2018年末,全市拥有各级学校(含成人教育、社会办学)1357所,比上年增加64所;学年初招生数26.59万人,增加2.91万人;在校学生数105.29万人。

其中,普通中等学校、小学和幼儿园数量都有所增加,尤其是幼儿园,新增了22所。在各级各类学校中任职的专任教师有5.6万人,增加了3700人。不过,由于在校学生数增多,折算下来,平均一名教师负担学生19人,比上年还多1人。(记者 沈华铃)

[责任编辑:林春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