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抖音”中,有一类陌生男女在街头搭讪的视频十分流行,福清男子薛某甲模仿此类视频向女子陈某搭讪,甚至强吻陈某,引发一场斗殴。日前,经福清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薛某甲因犯寻衅滋事罪、强制猥亵罪被福清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年,薛某乙、薛某丙因犯寻衅滋事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五个月、一年一个月。
去年7月某天凌晨3时许,薛某甲与几名朋友在福清一烧烤店吃宵夜。薛某甲发现隔壁桌的几名女子长得漂亮,就学“抖音”上的视频前去搭讪。他以唱歌、跳舞等方式骚扰陈某,陈某不予理睬。薛某甲搭讪失败后,又借机将陈某强抱在大腿上坐着,还强吻她的嘴唇。
陈某趴在桌子上大哭,她的朋友纷纷指责薛某甲并要求他道歉。薛某甲向陈某道歉后,回到座位上继续吃喝。
与薛某甲同桌的薛某乙等人,不满陈某朋友的指责,遂以言语、肢体挑衅等方式再次挑起事端,双方争吵起来。薛某甲、薛某乙、薛某丙等人用拳脚、椅子殴打陈某及其朋友林某,导致陈某左眉弓、左侧鼻根、左眼等处受伤,林某腰背部、膝部等处受伤。经鉴定,她们的损伤程度属于轻微伤。
烧烤店主报警后,薛某甲被民警抓获。随后,薛某乙、薛某丙向警方投案。
检察官说法: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妇女,或者侮辱妇女的行为。刑法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猥亵儿童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