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行政院审查通过同性婚姻草案 必须年满18岁

环球网(北京)

台湾“行政院”21日审查通过同性婚姻自由法案草案,规定相同性别的二人也应享有婚姻自由的平等保护,在岛内引发巨大争议。

草案共27条,明定今年5月24日施行,但得送“立法院”三读通过。据台湾中时电子报21日报道,草案第二条明定,同性婚姻关系者是指相同性别的两人为经营共同生活的目的,成立具有亲密性及排他性永久结合的关系,且不得与直系血亲及直系姻亲、旁系血亲等四亲以内者成立婚姻关系,“有配偶或已成立第二条关系者,不得再与他人成立第二条关系”。两人关系成立后,互相承担扶养义务、互为继承人。与异性婚姻不同的部分包括:同性婚姻年龄规定,男女都必须年满18岁,而异性婚姻为男18岁、女16岁。与此同时,同性婚姻只能收养对方的亲生子女。

“行政院”发言人称,同性婚姻法案重点包括让同志配偶有合法的财产继承权、医疗权,同时必须遵守单一配偶的“守贞”义务,现有“一夫一妻制”的家庭价值一样受到法律保障。为破除坊间传闻,台当局推出的“辟谣懒人包”强调,未来孩子称呼爸妈不会受到影响,不用改叫“双亲一”“双亲二”;中小学现在没有、将来也不会有任何同志教育与情欲探索课程;同性婚姻合法化不会增加台湾艾滋病感染者,反而会鼓励稳定的关系,降低艾滋病感染几率。“内政部”表示已准备好,未来身份证上配偶栏不变,至于父母栏,男男结婚就是“父、养父”,女女就是“母、养母”。

2017年5月24日台湾大法官748号“释宪”案中,要求保障同性的婚姻自由,否则将“违宪”,行政机关必须两年内修法实施。去年年底反同团体发动“三公投”,分别为“你是否同意民法婚姻规定应限定在一男一女的结合?”“你是否同意在国民教育阶段内(国中及国小),教育部及各级学校不应对学生实施性别平等教育法施行细则所定之同志教育?”以及“你是否同意以民法婚姻规定以外之其他形式来保障同性别二人经营永久共同生活的权益?”结果均获得通过。“幸福盟”修法总顾问曾品杰21日称,同婚草案根本就是如假包换的同性婚姻专法,完全抵触2018年“九合一”的公投结果。“幸福盟”批评当局此举根本是为了选票考虑,未来不排除发动大型抗议。反同婚团体“护家盟”称,草案等同认可同性关系为婚姻,破坏婚姻定义。同志团体提到草案未规范“跨国同志婚姻”,内容不完备。包括台湾大学学生会在内超过20所大学学生自治组织则发表声明,支持同婚法案。

有台媒披露称,在草案通过前,“行政院长”苏贞昌先找党籍“立委”讨论,决定草案名称不要置入“婚姻”二字避免争议,最终敲定以“司法院释字第748号解释施行法”为同婚专法的名称,被批评“根本换汤不换药,挂羊头卖狗肉”。国民党“立委”曾铭宗炮轰,这个法案名称到底谁看得懂?联合新闻网认为,蔡当局堂而皇之地背离公投结果而行,形同对民意的巧取豪夺,“这次以15字包装同婚法案名称,意图囊括挺同选票,模糊反同方的认知,大打如意算盘”。《联合报》21日称,民进党最早想以“民法”保障同婚,但公投案后政策转弯,反同议案平均700万选票让蔡英文不能不重视,执政党“因此端出奇怪的专法名称”,绕开挺同、反同争议。文章称,同婚法案研拟过程保密到家,除了立法本身有复杂考虑因素外,当局着眼的是法案推出后是否会阻碍政权延续,该决策难以与选票脱离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