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婿买房时借了老丈人7万元,后女婿意外溺水死亡。为了要回这7万元,老丈人和亲家闹翻,并把女儿和亲家都告上了法庭,最终经法院调解才将矛盾化解。
徐某某是梓潼县文昌镇人,与妻子邓某婚后育有一女。2008年3月,徐某某购买了其姑父在梓潼县文昌镇修建的一套房子,双方约定购房款12万元,徐某某支付了5万元,余款一直未付。2010年4月,在姑父再三催要下,徐某某以房屋抵押形式向老丈人邓某某借款7万元,并写下承诺书:若4年内未还清借款,邓某某有权处理该房屋。
2013年,徐某某在取得房屋产权证后,以该套房屋在银行办理了抵押贷款。2017年4月,徐某某在外地务工时不幸溺水死亡。因徐某某死亡后未如期归还银行贷款,银行便将徐某某妻子邓某告上了法庭。得知这一消息后,邓某某着急了,他担心房屋一旦被交由银行处理,他之前借给女婿的7万元就要打水漂了。后来,邓某某多次找到女儿邓某和亲家徐某协商此事,但因双方分歧较大,均未达成一致。2018年9月,邓某某为此事将女儿邓某和亲家徐某一家告上了法庭。
法院受理后,考虑到此案是家庭成员间的经济纠纷,为避免矛盾进一步升级,法院遂主持进行了庭前调解。经过耐心劝说,双方最终自愿达成协议:将徐某某生前购买的房屋作价22万元,以资抵债给邓某某;邓某某负责偿还徐某某生前的银行贷款15万元。(何小梅王国木记者赵利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