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运保畅】公路“人为添堵” 路政出诊疏通

泉州公路

每年“春运”开启,一说出门,大部份人都谈堵色变。

造成路上拥堵的除了剧增的人车流量外,还出现不少人为添堵的行为。

例如在集镇繁忙路段出现的违法占道经营活动,摊主的摊位占用与顾客的人占、车占叠加一起,非常影响公路的畅通和安全。

为保障春节期间辖内国省干线公路的畅通安全,永春公路分局产权所联合县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启动开“方”治堵,照“方”抓“药”的模式,对症下药,整治公路上出现的人为添堵行为。

开“方”治堵

这些添“堵”行为违法!

擅自占用公路、公路用地是最常见人为添堵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四十六条、第五十四条的相关规定,不论是在公路上从事摆摊设点、打场晒粮、乱堆乱放等直接影响公路通行畅通的行为;或是未经批准在公路、公路用地范围内设置非公路标志等间接影响公路安全畅通的行为皆为违法行为,交通主管部门可以依法进行整治。

照“方”抓“药”

责令停止+强制拆除

劝退占用公路、公路用地打场晒粮行为

强制拆除非公路标志牌

执法人员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七条、第七十九条的规定,对从事占用公路及公路用地摆摊设点、堆放物品、倾倒垃圾、设置障碍、挖沟引水、利用公路边沟排放污物或者进行其他损坏、污染公路和影响公路畅通的活动的违法行为人进行普法教育,依法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对于在公路用地范围内设置非公路标志且未在限期内自行拆除的,由执法人员强制拆除。

[责任编辑:黄如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