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部门节前组织聚餐,
其中一名员工醉酒后被同事送回家,
隔天早晨被发现猝死在家。
前段时间,
晋江陈埭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介入调解该案件。
事件经过
元旦节前夕,陈埭某公司包装车间由主任和几个组长发起组织了60多名员工进行聚餐。聚餐结束后,几名同事将醉酒同事李某送回家中。然而,第二天早上,妻子发现李某已经猝死。
李某家属认为
是公司组织员工聚餐喝酒才导致李某猝死,情绪激动,要求公司给予赔偿,还组织人员影响了公司的正常运营。2019年1月8日,陈埭派出所接到报警后,组织双方一起到陈埭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
调解中
民警和调解员向死者家属详细讲解了司法所之前的调解案例和网上大量的新闻报道、判例,让家属进行对照。
民警和调解员认为,一般情况下应由饮酒人自负损失,因为个人酒量的大小只有自己最清楚,而且每个人的酒量还会随着心情、环境等因素发生一定程度的改变,即使是熟悉的人也很难准确判断。因此,对于因喝酒产生的后果,本人应当承担主要责任。
最终结果
公司一方经过讨论,公司主任决定由包装车间员工捐资对李某家属进行补偿,将捐款所得共计28万元补偿李某家属,双方签订调解协议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