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泉州网1月10日讯 (来源:永春法院) 天气渐冷,但是永春法院执行脚步不停歇!1月9日,根据省法院统一部署,永春法院开展涉民生专项执行行动,本次行动由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刘正灿带队,全体执行干警出动前往达埔、玉斗、坑仔口、下洋等乡镇开展集中执行。
△动员部署
第一站:达埔镇
执行局干警前往达埔镇光烈村对一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进行执行。
查封房产。
到达现场后,执行干警了解到该被执行人姚某狮长期外出,遂对其房屋进行查封,并贴上敦促履行公告,督促其积极履行义务。
第二站:玉斗镇
执行干警前往玉斗镇派出所了解被执行人康某荣住所,派出所干警积极协助,很快帮助找到其住所地。
△向玉斗派出所工作人员了解被执行人住所。
被执行人康某荣外出打工,只有其年迈老父在家,执行干警与康某荣父亲进行沟通交流,并告知如不履行相关法律义务将承担的法律责任,让其督促康某荣尽早履行法律义务。
△与被执行人父亲进行沟通交流。
第三站:坑仔口镇
执行干警抵达被执行人康某阳住处,刚一下车,便看见站在家门口的康某阳,康某阳一看到执行干警拔腿就往屋后菜地逃跑,全体执行干警反应迅速,兵分几路展开围堵,最后被执行人于其屋后被抓获。
△“爬沟过坎”围堵逃跑的被执行人
该案为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申请人康某生受雇于被执行人康某阳,负责木材装车工作。2016年5月7日,在木材装车过程中,康某生因意外从车上摔落,造成八级伤残。2017年2月,康某生向永春法院起诉要求康某阳对其受到的损害进行赔偿。经审理,法院判决康某阳赔偿康某生各项损失124384.37元。此次行动前,执行干警已到被执行人康某阳家中六次,督促其履行法律义务,但其均不配合,多次躲避,企图逃避法律责任。
△抓获逃跑的被执行人
第四站:下洋镇
到达下洋镇后,执行干警先后前往曲斗村、下洋村等地,先后拘传5名被执行人。
战果:本次行动共执行案件10起,拘传被执行人6名,拘留被执行人3名,查封房产2处,行动取得了预期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