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航等多家航空公司调整 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征收标准

厦门日报

自2019年1月5日零时起(出票时间),厦航等多家航空公司调整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征收标准。新标准下,厦航将暂停收取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这意味着,所有国内航线客票免收燃油附加费。

不到一年的时间,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经历了“三连涨”。去年12月5日其迎来首次下调,降为每位旅客收取10元(800公里以下航线)或30元(800公里以上航线)。公开资料显示,厦航此次暂停收取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与今年1月国内航空煤油出厂价下降有关。

值得一提的是,燃油附加费的收取以原始出票日期为准,换开客票时燃油附加费不退不补。也就是说,1月5日以前出票的国内客票,如变更至1月5日(含)以后,不会按新标准退还燃油附加费差价。本次燃油附加费暂停,虽然并不是完全取消,但眼下正值春运机票预订高峰,这一利好消息将为乘飞机返乡的旅客节省出行开支。(记者 雷妤)

[责任编辑:黄如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