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某银行规定房屋贷款最长可贷到80岁 两代人接力还款

北晚新视觉网综合[责任编辑:林春婷]

快80岁了还在还房贷,这是怎样的一种经历?

有过购房按揭贷款经历的人都知道,银行对贷款年限有严格的规定,不是你想贷多少年就能贷多少年。比如一些临近退休的中老年人,可贷年限就很短。不过,杭州某银行近日悄悄调整了房贷政策,规定房屋按揭贷款最长可贷到80周岁,一举打破了贷款人最高年龄纪录。

某银行房屋按揭贷款 最长可贷到80周岁

近日,一则消息引发不少购房者关注:有银行推出房屋按揭贷款最长可贷到80周岁。

记者了解到,目前杭州多数银行规定房屋按揭贷款最长可贷到65周岁,少数银行最长可贷到70周岁。以一名60周岁的购房者为例,若贷到65周岁,那么按揭年限最长只能申请5年;若贷到70周岁,最长也只能申请10年。

最长可贷到80周岁,这一消息是否靠谱?“最长可贷到80周岁,确有此事。这是我行的最新政策,我们也刚刚接到这一通知,目前我行在杭州的所有支行都已开始执行。”2018年12月28日,记者以购房者的名义向该银行某支行的一名客户经理咨询,得到了确切答案。该行原先规定最长可贷到70周岁,此次调整足足延长了10年。

那么,贷款人最长可贷到80周岁,银行的风险又该如何控制?要知道,老年人收入有限,且随着年龄增长生病几率大增,还款能力也会逐年下降。对此,该客户经理向记者解释说,这是一款“接力贷”产品,顾名思义就是父母和子女两代人接力还款。“我们对贷款申请人的资质审核会比较严格,同时还要求指定其子女作为共同还款人,贷款人和共同还款人都必须具备还款能力。一旦贷款人丧失还款能力,其子女就要承担相应的还款义务。一般来说,非常优质的客户才能获批。”

据悉,这款“接力贷”最高贷款年限为30年。

使用这款产品的 大多借父母名义买房

据悉,目前杭州房贷市场上,仅这家银行推出了最长可贷到80周岁的“接力贷”产品。这一贷款年限已远远高出其他银行。有人戏言,活到80岁还在还银行按揭,看来是要当一辈子房奴;也有人拍手称快,认为这一房贷新政对部分购房者来说是个利好。

“要是这个政策早点出台,我们当初买房就可以申请贷款,不会像现在这样压力大了。”张女士告诉记者,去年5月底她参加中铁建西湖国际城的摇号登记,为了增加摇中几率,他们决定夫妻俩和公婆同时登记。结果他们没摇中,公婆却幸运摇中了。

“公婆年纪都已经60多岁了,问了几家银行都说没法贷。房子总价接近400万,原本打算贷款200万元,这样手头上还能有一些余钱。贷不了款之后计划一下子打乱了,只好四处凑钱一次性付款。”张女士尴尬地说,虽然摇中红盘令不少人羡慕,但是全款的压力只有自己知道。

去年上半年,杭州楼市摇号盛行之时,像张女士这样的购房者,并不在少数。父母摇中了却无法贷款,但是又不舍得放弃,只能“被全款”。业内人士认为,随着高价地楼盘纷纷入市,新房二手房之间的价格倒挂现象逐步消失,参加摇号的购房者数量已锐减,借用父母名义参加摇号的现象也大幅减少。

不过,该银行的房贷新政还是会改变一些人的购房计划。

“我们家在杭州现在已有三套房子,美中不足的是房子都太小了,最大的也只有89平方米。要改善的话必须卖掉两套才能再买一套,这样的操作很不划算。要是可以贷到80周岁,我就可以考虑把我爸妈的户口迁到杭州来,以他们的名义买房。这样的话就算首套,不光首付比例低,利率也低,换房成本低了不少。”原先一直对换房一事犹豫不决的徐女士得知该银行的房贷新政之后,兴奋地向记者表示,等房价再跌一点,她就打算下手了。

杭州某银行的这一房贷新政,是房贷政策全面松动的信号?业内人士认为,相比房贷利率调整,这个单一事件影响到的人群数量并不多,并不具有政策风向标的意义。尽管如此,随着杭州楼市成交整体趋缓,房贷业务量下滑,利率下行是大势所趋。

延伸阅读:

30年前房子可以买卖了,20年前还房贷感觉天会塌,现在……

12月6日,怀柔区141户人才家庭获得了一个选房顺序号,可以购买单价20000元/平方米的全装修共有产权房。共有产权房,这个2017年进入人们视野的新事物,成为北京市落实“房住不炒”的又一尝试。

如果说,改革开放四十年的发展是一部章回体小说,住房市场的变迁必是其中最跌宕起伏的章节。十年高歌猛进、十年调控纠偏、二十年沉沉浮浮,每一点变革都牵动着千万家庭的喜怒哀乐,记录着城镇化的发展与反思。“住有所居。”下一个五年,一套长效健康的住房制度正呼之欲出。

●肇端

1988年房子变为大宗商品

生于上世纪60年代的人,几乎都记得“筒子楼”,一条长长窄窄的走廊串连着许多个小小的房间,走廊两端通风,状如筒子,故名“筒子楼”。因为人均面积过小,常常是一家三四口“龟缩”在一间房内,然后在走廊里支台煤炉子烧饭。在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下,城镇住房也是按计划分配。据记载,1978年城镇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只有7平方米,将近一半的城镇居民家庭缺房或无房。

1980年,邓小平同志就住宅问题发表重要讲话,提出“城镇居民个人可以购买房屋,也可以自己盖。不但新房可以出售,老房子也可以出售。可以一次付款,也可以分期付款,10年、15年付清……”1980年,因此也被称为“房地产元年”。

1988年2月,国家批准印发《关于在全国城镇分期分批推行住房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提出要实行住房商品化,将实物分配逐步改变为货币分配,使住房这个大宗商品进入消费市场。

原首创董事长刘晓光就曾说:“我最大的感觉就是居住改变了中国,居住给人民群众提供了一个可以传宗接代的财产权。”

●起步

1997年之前是“商品房找人”

北京的住房商品化进程,略晚于深圳,1992年《北京市住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出台,让房地产开发商嗅到了商机。1993年,由王石在深圳创办、后来在中国地产界叱咤了30年的万科,北上京城,开发了第一个商品房项目——位于顺义后沙峪的城市花园。

那个年代人们对商品房的认识很浅,更未料到后来会“一房难求”。“1997年之前,绝大多数人都是等单位福利分房,自己出钱买商品房的普通人很少,多是明星或外企人员。”城市花园早期的销售员高韦回忆起那段日子,觉得最大的特点就是“房找人”,社会地位高的外企白领,自然成为售楼员的最佳目标,售楼员偶尔还会登门拜访、上门签约。“那时也没有银行住房贷款,开发商会采取短期分期付款的方式促进成交,但也不需要购房人提供收入证明之类。”

●兴起

1998年起个人购房真正兴起

1998年,一则《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宣告了持续40多年的福利分房制度彻底结束,“等国家建房,靠组织分房,要单位给房”的“三字诀”也渐渐淡出北京人的生活。于是,从1998年起,个人购房在北京真正兴起。

同样是在1998年,建行北分公司率先推出个人住房贷款业务,允许购房人首付三成、贷款10年。接着,其他三大国有银行和商业银行也陆续进入住房贷款领域。对于这些贷款购房的人,后来有了一个称呼——“房奴”。

1998年就勇敢使用贷款在积水潭附近买了商品房的张女士,至今还记得自己的第一套“蝶式”三居室,贷了10万元、10年,每个月月供1000元多点。“在那个人均工资只有2000来元的时代,每月背着1000元的负债,让人觉得好像随时天都会塌掉。”张女士说,上世纪90年代,“今天花明天的钱”的消费思维还没进入千家万户,普通人都崇尚勤俭持家,把余钱存在银行以备不时之需,很难接受把明天的钱提前到今天花。所以,只要攒下一笔钱,张女士就急忙拿来偿还贷款,到了2002年,10万元的贷款就全部还清,比约定时间提前了6年。

同时,另一股力量带着大量的现金进入楼盘,买定入市后经过一段短暂时期再卖出获利,间接推高了销售价格,因此被人们形象地称为“炒房团”。这其中,最为市民熟悉的就是“温州炒房团”和“山西炒房团”。

●调控

2016年明确“房住不炒”定位

2003年6月,央行出台“121号文件”,由此拉开长达十多年的楼市调控,房地产市场也经历着从高峰到低谷、再从低谷到高峰的起伏轮回。

直到2016年12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的定位,确立了建设长效机制的新逻辑。

“房住不炒”的定位下,北京也在完善着住房制度,自住型商品房、共有产权房、集体土地租赁房、人才公租房……今年前10月,北京就开工建设市保障房50041套,并有6个集体土地租赁住房项目实现开工。

数说

1980年

《关于建筑业和住宅问题的谈话》中提出,房子是可以卖的。

2005年

国务院出台“国八条”意见,抑制住房价格过快上涨。

2008年

央行扩大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浮幅度以刺激楼市。

2010年至今

国家先后出台“国四条”、新“国八条”等措施,限制投资投机购房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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