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微信朋友圈卖明星演唱会门票,收到钱后不仅不发货还将微信好友拉黑。近日,集美法院审理了这样一起诈骗案件,诈骗微信好友的黄某为此被判拘役。
经查,去年6月,黄某从网上下载三张他人购买的周杰伦演唱会门票图片,然后使用自己的微信账号,在朋友圈发布转让这三张门票的消息。
黄某的信息发布不久,就有三名微信好友分别购买了这三张门票,共计向黄某支付票款3900元。
然而,收款后黄某并没有发货,当三名微信好友在微信上联系黄某发货时,黄某不仅未予回复,还将这三人的微信拉黑。
由于一直联系不到黄某,购票人意识到自己遭遇了诈骗,于是立即报警。去年10月,黄某被警方抓捕归案。归案后,黄某赔偿了被害人的全部损失,并取得被害人的谅解。
近日,集美法院经审理认为,黄某的行为已构成诈骗罪,考虑到黄某具有坦白情节、认罪认罚,对其依法可以从轻处罚。因此,一审判处黄某拘役5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海峡导报记者 陈捷 通讯员 集法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