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加强两类学校建设 原则上小学1-3年级学生不寄宿

东南早报

昨日,福建省教育厅对外发布消息称,《福建省关于全面加强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实施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正式出台。2019年秋季开学前,力争全省两类学校办学条件达到国家及我省确定的基本办学标准。到2020年,全省两类学校布局更加合理,标准化建设水平、管理水平有效提升;教育信息化水平大幅提高,实现优质教育资源的便捷共享;农村寄宿制学校生活条件进一步改善,学生食宿条件和环境明显提高;教师资源配置更加均衡,乡村教师岗位吸引力不断增强,县域内城乡教师轮岗交流深入推进,教师队伍结构素质进一步优化;学校内涵建设得到加强,乡村学校教育质量全面改善,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进一步扩大,基本实现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

《意见》明确,原则上小学1—3年级学生不寄宿,就近走读上学,路途时间一般不超过半小时;4—6年级学生以走读为主,在住宿、生活、交通、安全等有保障的前提下可适当寄宿,具体由县级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确定。

要坚持就近入学原则,兼顾适度规模办学,在人口较为集中、生源有保障、交通便利、公共服务成型的村单独或与相邻村联合设置完全小学;地处偏远、生源较少、交通不便的山区、海岛,一般在村设置低年级学段的小规模学校;在乡镇设置寄宿制中心学校,满足学生寄宿学习需求。确保乡镇寄宿制学校床铺、食堂、饮用水、厕所、浴室等基本设施设备达标,明确开展共青团、少先队活动及文体活动所必需的场地与设施条件,保障寄宿制学校基本教育教学和基本生活条件。

鼓励招聘更多全科型教师,保证开齐开足国家规定课程,配备少先队辅导员。统筹制定寄宿制学校宿管、食堂、安保等工勤服务人员及卫生人员配备标准,采取购买服务方式保障学校生活服务基本需要。全面推进教师“县管校聘”改革,推进县域教师校长交流轮岗,推动城镇优秀教师校长向两类学校流动。切实落实教师职称评聘向乡村学校教师倾斜政策,并优先满足小规模学校需要,保障乡村教师职称即评即聘。

提高地位待遇方面,各地要健全乡村中小学教师工资长效联动机制,确保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或高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

《意见》还规定,各地要进一步加大两类学校网络基础设施及相关硬件设备建设投入,提升两类学校信息化水平。按照国家和地方课程实施要求,以外语、艺术、科学课程等薄弱学科为重点,涵盖所有学科,引进或开发优质在线教育资源,采取同步课堂、公开课、在线答疑辅导等方式,保障两类学校开齐开足开好课程,弥补师资力量不足等短板。同时,加快建立健全两类学校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体系,提高防护能力和水平,保障两类学校“互联网+教育”健康有序发展。(记者赖劲松)

[责任编辑:林春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