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心新型“画皮诈骗”。嫌疑人张某克隆受害人好友的微信头像与昵称,添加受害人微信,利用熟知的身份特点取得信任,以借钱为由实施诈骗。昨日,张某被晋江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10月7日零时许,晋江的魏女士报警称,她被人骗走了3000元。魏女士介绍,10月3日晚,有人加其微信,对方头像和昵称是自己的一个朋友,她以为是朋友误删了好友重新添加。到6日晚上,“朋友”分4次向她借钱,共3000元。因为朋友一场,魏女士都转了账。接着,这名“朋友”又开口借2000元,魏女士觉得不对劲,担心被骗,就说自己急用钱让对方还款,对方说第二天还钱。但第二日,魏女士就发现已经被拉黑。这时,魏女士电话联系朋友,才知道朋友没有找她借钱,微信上的那个“朋友”,不过是昵称和头像“长”得一样而已。
晋江警方介入调查,锁定犯罪嫌疑人是20岁的江西人张某,但他已离开晋江。昨日上午,在当地警方的配合下,嫌疑人张某在江西鄱阳一家洗浴中心落网。据张某交代,为了骗魏女士,他费了一番周折,他不认识魏女士的朋友,但知道她俩关系不错,就换了微信号登录。随后,张某添加魏女士的朋友,获取其微信头像和昵称并克隆,后申请添加被害人魏女士为好友,再“借”钱诈骗。此前,张某如法炮制,骗了其在晋江上班时的老板2000元。老板看在张某曾为厂里员工的情分上,并未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