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狮市将进一步简化企业从设立到具备一般性经营条件所必须办理的环节,压缩办理时间,将企业开办必备环节精简为企业登记、刻制公章和申领发票3个环节。在2018年底前,全市实现压缩办理企业开办时间至5天以内。这是我市日前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的实施意见》提出的。
根据《意见》,为实现这一目标,我市将采取“六项措施”加以推进。具体为:
实施流程再造,加强数据共享。落实“多证合一”改革,对纳入整合的事项,将申请人依次向各有关部门提交材料的传统办事流程改造为一次提交、同步办理、信息共享、显示办结的“一窗受理、并行办理”流程。积极推进工商电子营业执照在“互联网+”环境下跨区域跨领域跨行业应用。依托省级政务数据汇聚共享平台,实现市场监管、公安、税务、人社、人行等部门间企业开办数据的共享交换,确保数据及时、完整、准确。同时,市行政服务中心将统一服务标准,设立自助服务区,提供网上办事设施和现场指导。在企业开办环节实行“一窗受理、后台流转”高效集成的“一站式”服务。
简化企业登记程序,提升注册便利化水平。简化审批环节,工商设立登记全面实行注册官“一人办结”制。在推进企业名称“自助查重、自主申报”的基础上,试点开展企业名称自主申报,除涉及前置审批事项或企业名称核准与企业设立登记不在统一登记机关的以外,企业名称不再实行预先核准,申请人可在办理企业登记时以自主申报的企业名称一并办理。推进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实行经营范围勾选制改革,促进经营范围规范化填报,不断提升登记智能化程度;实行住所(经营场所)申报制改革,以《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申报信息表》代替所有场所证明材料,进一步精简企业登记文书表格材料。2018年底前,实现市场监管登记机关办理企业设立登记时间压缩至3天以内。
整合公章刻制事项,提高公章制作效率。执行公章刻制备案管理并纳入“多证合一”。公安部门要将辖区内的公章刻制企业目录在办理企业登记事项的行政服务中心公布,严禁指定公章定点刻制,申请人可自主选择具有合法资质的公章刻制单位;加快推动印章刻制备案信息系统应用工作,实时接收市场监管部门的企业登记数据,确保公章刻制企业在1天以内完成印章刻制,并按规定向公安机关备案。
优化新办企业发票申领程序,压缩申领时间。税务部门要对新设立登记的企业在首次办理涉税事宜时进行登记信息确认。市场监管部门和税务部门要加强企业登记信息共享,确保企业登记信息及时实现部门间传送,税务部门要实时接收省级税务部门发布的数据。税务部门窗口要试行联合办公,积极推出初次申领发票快捷办理服务,进一步优化发票申领程序,压缩发票申领时间。2018年底前,实现新办企业首次申领发票的时间压缩至1天以内。
完善企业社保登记业务流程,提高服务效率。社保经办机构不再单独核发社会保险登记证,取消社会保险登记证的定期验证和换证制度,逐步采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进行登记管理。进一步完善数据共享和应用机制,做好企业社会保险登记和职工参保登记业务的衔接,推动职工参保登记业务网上办理,压缩办理时间,为企业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登记服务。
实行工商代办银行开户预约,提高开户效率。企业在市场监管部门办理登记时,可同时自主选择商业银行网点预约银行开户,中国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通过省审批信息共享平台接受企业信息并推送至相应的商业银行。商业银行提前介入,主动联系服务企业,提高开户效率。中国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统一核准后将企业开户核准结果等反馈至省审批信息共享平台供各部门应用。(记者许小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