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延陵社区石结构房屋改造 两小区供被征收户选择

海峡都市报

鲤城延陵社区石结构房屋改造补偿方案出炉

两处安置小区 可供被征收户选择

延陵社区片区内70%以上是石结构房屋,抗震、抗灾能力差

海峡都市报10月26日讯(记者 徐锡思 田米 文/图)位于江南新区、毗邻黄龙大桥的鲤城延陵社区石结构房屋改造,有了新消息:经过征求意见并修改,鲤城区政府在官网公布了房屋征收决定公告,及《江滨南路南侧片区滨江A地块(延陵社区石结构房屋)改造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242亩项目用地上,即将发生实质性的新变化。

记者了解到,延陵社区石结构房屋改造项目是鲤城区2018年重点项目,鲤城区浮桥街道延陵社区片区内70%以上是石结构房屋,抗震、抗灾能力差,存在安全隐患,改造旨在改善居民居住条件,提升城市整体景观和人居环境质量。

根据征收公告,项目东至茂诚皇江御景,西至黄龙大桥,南至延陵安置小区,北至江滨南路(具体范围以征收范围图为准)——项目总用地面积约242亩,现有建筑面积约15.5万㎡,构筑物约1.86万㎡,涉及被征收户约460户。此外,项目东片区有拟协议拆迁的厂房占地面积约68.3亩,建筑面积约5.35万㎡,涉及被拆迁企业16家。

补偿方案明确,要选择产权调换的,有两处房屋安置点可供选择:一是安置在本片区房屋改造征收范围指定区域内,1个产权户限选1套建筑面积在144㎡以下(含144㎡)的套房,且所选套房面积应不超过可安置面积(含20㎡扩购面积);二是安置在延陵安置小区三期区域内。

在优惠奖励方面,《方案》对按期签约腾空给予奖励,被征收人对本方案所列价格无异议、在征收决定公告规定期限内签订协议,并按时搬迁腾空的,以经认定的可补偿面积为准,按相对应的补偿标准给予10%的优惠奖励;对在签约期限内全部选择货币补偿方式、签订协议,并搬迁的被征收人,给予被征收住宅房屋价值补偿和装修补偿总价20%的货币补偿方式奖励;被征收人全部选择货币补偿的,自领取房屋征收补偿款,并在房屋征收公告规定的签约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内购买经济适用房、限价房,或一年内在中心城区购买普通商品房(含二手房),可按购买情况向房屋征收部门申请相应的购房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