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64人违纪被通报 11涉收月饼、购物卡等被处分

新京报

西城、平谷、海淀、石景山、延庆五区64人违纪被通报,共涉29起案件

北京五区64人违纪被通报

延庆、西城、石景山、海淀、平谷通报29起违纪案例,包括收受月饼、购物卡等

新京报讯 (记者沙雪良)借红色教育和党员活动之机公款旅游,收受管理服务对象赠送的月饼、大米、购物卡、现金,接受执法相对人宴请……近日,北京延庆、西城、石景山、海淀、平谷5区区纪委区监委陆续通报了29起违纪案例,涉及西城区法制办等多个单位,共64人。

 

三分之一案件涉及收受礼品、购物卡等

被通报人员中,既有区农委副主任、街道办副主任这样的处级干部,也有村支书、村集体企业党委书记、城管执法队主任科员、街道办网格工作协管员。因为违纪或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他们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党内警告等处分。

29起违纪案例中,10起涉及收受礼品、礼金、购物卡、月饼、大米、免费加油等问题,共有11人受到处分。其中海淀区纪委区监委通报了8起,西城、平谷各通报了1起。

海淀区一名处级干部受处分。据通报,海淀区农委副主任鲁书强,在2015年和2017年春节前,两次合计收受管理服务对象赠送的现金2万元、大米4盒,其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政务记大过处分。海淀区安监局还有3名科级干部受处分,分别是专职安全员协调指导办公室主任刘学国、安全监督管理二科科长陈刚、主任科员陈晓文。

针对海淀区属4家单位7名党员干部收受管理服务对象购物卡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问题,该区纪委区监委提出,全区各级党组织要以此为鉴,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监督教育管理,坚决防止不良风气反弹回潮。

另外,西城、海淀、平谷等3个区通报了5起涉宴请问题的案件,共涉及6人。其中,平谷区新农办原常务副主任,新农村建设服务中心原主任陈付彬,因2014年至2015年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宴请、免费接待及其他违纪问题,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撤职处分;平谷区滨河街道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徐宏生因接受管理对象宴请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个区32人因公款旅游被处分

5个通报违纪问题的区中,有4个区通报的问题涉及公款旅游,共7起,涉及总人数达32人。记者注意到,7起案件中石景山通报的案件数占4起。

石景山共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案件中,4起为用公款旅游的问题,另1起为用公款聚餐问题。4起公款旅游问题包括北京市麻峪工贸中心借党员活动之机,用公款旅游的问题;北京华美宏信投资管理公司借党员活动之机,用公款旅游的问题;北京衙门口亨通资产管理中心借党员活动之机,用公款旅游的问题;北京向阳亨泰投资管理公司借党员活动之机,用公款旅游的问题。石景山这4起公款旅游问题共有20人被处以党内警告处分。

另外3起公款旅游案件包括平谷区马坊镇三条街村党支部书记蒋宝旺、村委会主任蒋宝山、治保主任刘术仁滥发津贴补贴和公款旅游问题。2018年2月,蒋宝旺、蒋宝山、刘术仁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延庆区张山营镇水峪村借红色教育活动之机公款旅游问题,刘明富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张英凤、王冬凤和张计全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责令退赔相关费用。

海淀区苏家坨镇北安河村委会组织公款旅游问题,北安河村党总支副书记、村委会主任张爱民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北安河村党总支书记郭恩旭,党总支副书记、村委会委员管玉华,村委会委员郝宗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巴占滨受到批评教育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