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3月中旬至5月中旬,厦门市集美区委第二巡察组对厦门市集美城市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美城发公司”)党委开展了巡察。巡察期间,巡察组坚持政治巡察定位,以“四个意识”为标杆,对照“六个围绕、一个加强”开展监督检查,着力发现在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巡察结束后,集美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听取了巡察工作情况报告,对督促整改问题、运用好巡察成果提出了要求;区委“五人小组”会议听取了巡察情况综合报告,研究明确巡察成果运用和问题线索处置的意见,对下一阶段巡察工作提出了要求。日前,集美区委第二巡察组向集美城发公司党委反馈了巡察情况,要求限期整改落实。
巡察期间发现以及干部群众反映的问题主要是:公司党委对党建工作重视不够、党组织议事决策机制不健全、部分党员政治觉悟不高;党员学习教育不深入、党员管理不到位、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主体责任意识不强、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公款绕道旅游及违规报销差旅费问题突出、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仍然存在、公车运行维修监管缺位;干部选拔任用制度落实不力、干部职工监督管理失之于宽、子公司聘用人员主观随意;财务管理不规范、固定资产管理不到位、公司内控制度不健全、工程建设和采购管理不规范等。
集美区委第二巡察组还收到反映一些重点人的问题线索,已按有关规定移交集美区纪委监委和有关部门处理。(厦门日报通讯员 苏允娴 记者 应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