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教育厅:禁止学校擅自进行“非零起点”教学

海峡导报

为减轻全省中小学生课外负担,省教育厅昨日专门发出《关于切实做好中小学各年级“零起点”教学的通知》,明确各地各学校要严格实施“零起点”教学。禁止学校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擅自进行所谓的“非零起点”教学,确保所有学生能适应新学段学习、跟上教学节奏。各地将开展专项督查,发现的问题责令立即整改,情节严重的追究学校有关责任人责任。

通知要求,学校要组织教师严格按照国家课程标准、省颁课程设置方案和“零起点”教学要求,制定学期、学年教学计划,安排教学进度,确保教学内容和要求前后有机衔接、循序渐进。禁止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擅自进行所谓的“非零起点”教学,随意拔高教学要求、加快教学进度等行为,确保所有学生能适应新学段学习、跟上教学节奏。

9月10日前,各中小学校要通过学校网站、宣传栏,召开家长会、致家长一封信、家长微信群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家长、学生公布本学期各年级各学科课程计划和教学进度安排,接受家长和社会监督。(海峡导报驻福州记者林芹实习生倪琦)

[责任编辑:黄如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