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英九告发“三中案”检方泄密 北检称查无事证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8月28日电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台湾地区前领导人马英九质疑侦办“三中案”的台北地检署人员故意泄漏“不实侦查秘密”给特定媒体,去年前往北检告发北检检察长邢泰钊、主任检察官王鑫健涉嫌泄密,同时,前往高检署及台湾“最高检察署”申请全案移转管辖。北检经传唤相关撰稿记者作证调查后,查无2人泄密事证,今年8月28日签结全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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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英九质疑侦办“三中案”的台北地检署人员泄密,去年前往北检告发北检检察长邢泰钊、主任检察官王鑫健涉嫌泄密。台湾《联合报》资料图

北检称,本案侦查期间,马英九所指撰写报道的记者被以证人身份传讯,均作证称是长期关注此议题的专业司法记者,而“三中交易案”的争议与外界质疑由来已久,之前曾经院检相关案件审理侦办,经手相关人员众多,报道信息取得渠道相当多元。

记者虽无法透露撰写各报道的消息来源或是否通过采访该案被告获得消息,但证人均作证称:确实不是由被告2人或北检侦办案件人员提供相关信息作为报道依据。

北检透露,除报道记者证言外,“三中案”等相关案件侦查终结后,又调取该案被告(即泄密案告发人)马英九、汪海清、张哲琛、蔡正元及证人等的讯问笔录、录音光盘、勘验笔录等证物,与报道新闻详细对比,发现媒体报道内容与检方侦查所获资料不完全相符。

而且,对比之前调取的相关人等在马英九所指讯问日期后通联记录,也未发现疑似有北检人员泄密情况。综上,并无被告2人及参与“三中交易案”侦办人员有马英九所认为的泄密涉案事证。

北检表示,部分媒体喜用“检方发现”、“检方认为”等词以增强报道可信度,但与事实不符,有相关案例可循。

因此,北检检察官依台规签结全案。

此前,国民党遭检举“贱卖”旗下台湾“中影”、“中广”和“中视”,即“三中案”。今年7月10日,台湾“三中案”全案侦办终结,台湾地区前领导人马英九和台湾“中投”前董事长张哲琛、总经理汪海清等6人被起诉。台湾检方请求对马英九、张哲琛、汪海清从重量刑,对于另外3人请求量处适当刑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