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起在闽港澳台居民可申请居住证 福建共1217个受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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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会现场

今年9月1日起,福建省1217个受理点将开放接受港澳台居民申请居住证,这是记者27日从省政府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的。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发放办法》,将于9月1日正式实施。

据悉,办理居住证的港澳台居民,可在居住地享受劳动就业、参加社会保险、依法缴存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积金等3项权利以及义务教育、基本公共就业服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公共文化体育服务、法律援助和其他法律服务等6项基本公共服务,还可享受在居住地办理机动车登记,申领机动车驾驶证,报名参加职业资格考试、申请授予职业资格,办理生育服务登记以及在内地(大陆)住宿旅馆,乘坐国内航班、火车等交通运输工具,办理银行、保险、证券和期货等金融业务,与内地(大陆)居民同等待遇购物、购买公园及各类文体场馆门票、进行文化娱乐商旅消费等9项便利。

据福建省公安厅副厅长杜清森介绍,目前全省公安机关正全力以赴做好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发放最后阶段的筹备工作,开展相关工作人员培训、受理系统和制证设备联调测试、制证材料调运储备和相关行业应用终端升级,确保9月1日如期开展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受理发放工作。

杜清森表示,为最大程度方便港澳台居民申办居住证,全省公安户籍办理窗口均设立受理点,共有1217个。其中,包括1052个公安行政派出所,150个公安边防派出所的户籍办理窗口和15个行政服务中心公安办证窗口,所有受理点的详细地址都将在9月1日前向社会公布。

另外,由于9月1日恰逢周六,福建公安机关受理窗口将正常上班,受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请。居住在福建省符合申领条件的港澳台居民可以到居住地辖区派出所(或行政服务中心公安办证窗口)受理点申请办理,目前暂不支持跨居住地辖区异地申领。

发布会上,福建省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副主任钟志刚也介绍了相关情况。据介绍,福建是台湾同胞的主要祖籍地和聚集地,许多台商台胞长期在福建工作、学习、生活。此前他们持用《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作为来往大陆的旅行证件,在大陆的社会公共服务系统中使用不够方便,而制发台湾居民居住证,可与大陆的社会公共服务系统普遍兼容,是一个切实可行的解决办法。

“制定实施台湾居民居住证政策最大的意义就是便民、利民、落实同等待遇,是又一项力度大、含金量高的重大举措。”福建省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副主任钟志刚说,该政策为台湾同胞谋取实实在在的福祉和便利,也为促进两岸经济社会融合发展创造更好的条件。

钟志刚表示,省台办将通过各种渠道发布居住证申领和使用的完整资讯,督促涉及持证人享有的三项权利、六项基本公共服务和九项便利的相关职能部门各司其职,确保顺利实现居住证承载的所有权利和基本公共服务,确保在闽台胞持有居住证后使用顺畅,体验良好。(记者 邱陵)

[责任编辑:黄如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