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狮:违法私架供气管道 路政人员依法处置

泉州公路

近日,石狮分局路政人员在巡查中发现,S201线锦尚镇深埕村路段有企业未经许可架设管道。该管道横跨公路两侧,严重影响公路安全。

据了解,该企业因生产需要临时架设供气管道,石狮分局路政人员发现后向责任人阐明该违法行为的危害性,并于8月7日向其送达整改通知书,要求其限期拆除完毕,恢复公路原状,后经过多次督查,该企业于8月15日已自行拆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四十五条:“跨越、穿越公路修建桥梁、渡槽或者架设、埋设管线等设施的,以及在公路用地范围内架设、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的,应当事先经有关交通主管部门同意,影响交通安全的,还须征得有关公安机关的同意。”

 

[责任编辑:黄如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