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晋中市政协原副主席秦太明被开除党籍、取消退休待遇
据山西省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山西省委批准,山西省纪委监委对晋中市政协原副主席秦太明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秦太明违反组织纪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干部选拔任用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违反廉洁纪律,收受礼金;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干部选拔任用、企业经营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涉嫌犯受贿罪。
秦太明身为党员领导干部、地方党政主要领导,本应牢记党的宗旨,遵纪守法,但其理想信念丧失,宗旨意识淡漠,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并涉嫌犯受贿罪,数额特别巨大,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山西省纪委监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山西省委批准,决定给予秦太明开除党籍处分,取消其退休待遇;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所涉款物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
秦太明简历
秦太明,男,汉族,1957年3月生,山西宁武县人,研究生学历,1974年4月参加工作,1980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02年3月,任介休市委副书记;2005年5月,任介休市委副书记、市长;2009年9月,任介休市委书记;2012年12月,任晋中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书记;2013年4月,任晋中市政协副主席;2017年4月退休。系政协第四届晋中市委员会委员,2018年7月2日被撤销政协委员资格。
山西省吕梁市委原常委、孝义市委原书记马文革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
据山西省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山西省委批准,山西省纪委监委对吕梁市委原常委、孝义市委原书记马文革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马文革违反政治纪律,订立攻守同盟,伪造证据,转移隐匿违纪违法所得,对抗组织审查;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礼品,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旅游活动安排,要求私营企业主提供私人会所并长期使用,违反公务接待管理规定,超标准宴请,借机大吃大喝;违反组织纪律,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干部选拔任用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违反廉洁纪律,违规从事营利活动,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取利益,亲属收受对方财物;违反生活纪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干部选拔任用、企业经营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涉嫌犯受贿罪。
马文革身为党员领导干部、地方党委主要领导,本应牢记党的宗旨,不忘初心,感恩组织的信任与重托,但其理想信念丧失,宗旨意识淡漠,目无法纪,以权谋私,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并涉嫌犯受贿罪,数额特别巨大,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山西省纪委监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山西省委批准,决定给予马文革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所涉款物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
马文革简历
马文革,男,汉族,1966年10月生,山西柳林县人,大学本科学历,1987年7月参加工作,1997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04年8月,任省委政策研究室党刊编辑室主任;2006年12月至2008年12月,挂职清徐县委常委、副县长;2009年3月,任省委政策研究室副主任;2015年3月,任吕梁市委常委、孝义市委书记;2018年6月被免职。系中国共产党山西省第十一届党代会代表、山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2018年7月18日被终止人大代表资格。
山西省大同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原书记张秉善被开除党籍、取消退休待遇
据山西省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山西省委批准,山西省纪委监委对大同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原书记张秉善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张秉善违反组织纪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干部选拔任用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违反廉洁纪律,收受礼金礼品,为亲属经营活动谋利,长期借用私营企业主车辆供个人使用;违反工作纪律,工作失职;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干部选拔任用、企业经营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涉嫌犯受贿罪;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财物,涉嫌犯行贿罪。
张秉善身为党员领导干部、地方政府主要领导,理想信念丧失,宗旨意识淡漠,目无法纪,以权谋私,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并涉嫌犯受贿罪、行贿罪,数额特别巨大,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山西省纪委监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山西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张秉善开除党籍处分,取消其退休待遇;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所涉款物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
张秉善简历
张秉善,男,汉族,1955年8月生,山西怀仁县人,大学学历,1971年3月参加工作,1984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04年3月,任阳高县委副书记、县长;2006年6月,任浑源县委副书记、县长;2011年4月,任大同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书记;2015年11月退休。
山西省阳泉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党委常委、董事、总经理裴西平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
据山西省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山西省委批准,山西省纪委监委对阳泉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党委常委、董事、总经理裴西平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裴西平违反政治纪律,授意他人向组织提供虚假情况,转移隐匿非法所得;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礼品礼金;违反组织纪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干部选拔任用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不按规定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规选任干部;违反廉洁纪律,为亲属经营活动谋利,违规领取下属单位奖金;违反工作纪律,对下属单位巨额资金被骗负有重要领导责任;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干部选拔任用、企业经营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涉嫌犯受贿罪;严重不负责任,不正确履行职责,造成国有公司重大经济损失,涉嫌犯国有公司人员失职罪。
裴西平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省属国有骨干企业主要负责人,理想信念丧失,宗旨意识淡漠,目无法纪,以权谋私,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并涉嫌犯受贿罪、国有公司人员失职罪,数额特别巨大,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山西省纪委监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山西省委批准,决定给予裴西平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所涉款物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
裴西平简历
裴西平,男,汉族,1962年1月生,山西临猗县人,在职研究生学历,1981年12月参加工作,1985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8年2月,任阳泉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称阳煤集团)选煤运销处处长;2001年8月,任阳煤集团副总经理;2008年10月,任阳煤集团党委副书记、副总经理;2010年12月,任阳煤集团党委副书记、董事、副总经理;2012年4月,任阳煤集团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兼太原化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2012年6月,任阳煤集团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其中,2008年7月至2009年9月和2010年12月至2013年8月兼任阳煤集团化工产业管理局局长;2013年8月,任阳煤集团党委常委、董事、总经理。2018年7月被免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