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台湾媒体报道,台当局“内政部”于部务会报昨天通过“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规则”第6条附表一修正草案,有鉴于台湾土葬率逐年下降,公墓土地需求应重新检讨为更有效利用,另为配合2025非核家园政策目标,修正非都市土地容许使用项目,未来修“法”后即可在既有公墓内发展太阳光电发电事业。
“内政部”表示,依现行“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规则”第6条附表一规定,甲种建筑、乙种建筑、丙种建筑、丁种建筑、农牧、林业、养殖、盐业、矿业、窑业、交通、水利、游憩及土地保安等14种使用地,已可容许设置再生能源相关设施。为促进既有公墓土地多元利用,并扩大再生能源发电设施之规划,于殡葬用地增订“再生能源相关设施”,限于公墓内设置太阳光电发电设施,且需经“直辖市”、县(市)殡葬主管机关、目的事业主管机关及有关机关同意,始得设置。
“内政部”指出,修“法”后即可在既有公墓内发展太阳光电发电事业,以活化土地资源多元利用,并提升再生能源发电比率。
“让鬼发电”? 网友:用爱发电落伍了
草案通过,引起台湾网友议论指,“之前用爱发电现在是用鬼发电?”、“公墓的阳光都遮掉拿去发电,底下的人会不会变成荫尸啊?”、“建议蔡英文祖坟可以先装”,“墓地装风力发电 : 吵死人。”、“非核墓园?”、“死了也见不得天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