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运武受贿案开庭审理。三湘都市报 图
记者从湖南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8月7日,湖南省建筑工程集团总公司(以下简称湖南建工集团)原党委书记、董事长刘运武(正厅级)受贿案在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检方指控刘运武单独或伙同其妻黄艳玉(另案处理)非法收受23人或单位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974.1万元、美元3.1万元。
单独或伙同其妻受贿近千万元
公开履历显示,刘运武,1954年11月21日出生于湖南省临武县,汉族,中共党员,大学本科文化,历任湖南建工集团总经理助理,常务副总经理,党委书记、董事长,湖南省建筑协会会长。
公诉机关衡阳市人民检察院指控:1999年至2017年,被告人刘运武利用其担任湖南建工集团总经理助理、常务副总经理、党委书记兼董事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职务升迁、工程承揽等事项上谋取利益,单独或伙同其妻黄艳玉(另案处理)非法收受贺先明、李海峰、张少舜、曹源丰等23人或单位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974.1万元、美元3.1万元。
据衡阳中院通报称,庭审期间,法庭依法保证了被告人及其辩护人的申辩权力。在最后的陈述环节,被告人刘运武认罪悔罪,并请求法院依据其犯罪事实和认罪表现从轻处罚。因案情重大,程序复杂,法院将择期宣判。
曾被通报包养情妇并非法生育
2017年3月6日,湖南建工集团原党委书记、董事长刘运武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审查。此时,刘运武退休已两年多。湖南建工集团官网显示,2014年12月31日,该集团召开干部大会,会上,湖南省委组织部宣布刘运武退休。
2017年5月19日,三湘风纪网发布湖南省纪委对刘运武严重违纪问题进行的立案审查结论:经查,刘运武违反政治纪律,与亲属合谋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有公款购买的高尔夫球卡,并多次由下属企业负责人陪同打高尔夫球;违反组织纪律,不如实报告个人房产事项;违反生活纪律,长期包养情妇,并非法生育一孩;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承揽工程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单独或伙同其妻收受他人巨额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刘运武身为党员领导干部,政治上蜕变、经济上贪婪、道德上败坏,严重违反党的纪律,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湖南省纪委通报称,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湖南省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并报湖南省委常委会议批准,给予刘运武开除党籍处分、停发其基本养老金,并将其涉嫌犯罪的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把脉国企龙头“病灶”
据公开消息,在刘运武被查之前,湖南建工集团另有一“巨头”被查。
2016年7月4日,湖南省纪委宣布,湖南建工集团常务副总经理刘少兵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调查。2016年9月8日,刘少兵被湖南省委批准给予“双开”:开除党籍、开除公职。
然而,在湖南省纪委发布“刘运武接受组织审查”的消息后一周内,该集团又有3名党员领导干部接受组织审查。据湖南省纪委通报显示,被调查的三名干部系湖南建工集团南方工程局副董事长、副局长兼珠海公司总经理傅敉邦,南方工程局副局长黄涛及湖南建工路桥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孙长庚。
三湘风纪网曾发文称,2016年以来,湖南建工集团多名高、中管相继被查,上演了另类“我们都是一家人”,加强国企反腐再度成了热门话题。近年来查处的国企腐败案件表明,国企高管权力过度集中和监管不严是滋生腐败的重要原因。因此,坚持管党治党不放松、正风肃纪不停步、反腐惩恶不手软,从源头上铲除国有企业滋生腐败的土壤,进一步加强监督,建立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推动压力逐级传递、责任层层落实,让另类“我们都是一家人”不再上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