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城乡规划建设也有“红黑名单” 管理细则已开始实施

海峡导报

现在起,厦门城乡规划过程中涉及的建设、设计、测绘单位(简称市场主体)都将被列入“红黑名单”管理范围,其中,建设工程未经竣工规划核实而交付使用,相关建设单位将被列入“黑名单”,被城乡规划主管部门重点监管,同时“黑名单”信息上传至厦门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及“信用厦门”网站。

日前,厦门市规划委员会研究制定了《厦门市城乡规划建设领域“红黑名单”管理细则》,并开始实施。

据悉,经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认定的“红黑名单”同步推送至厦门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及“信用厦门”网站,并在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门户网站公示,管理期限为5年。如果市场主体对“红黑名单”有异议,也可以申诉。“红黑名单”对象在有效期届满后将自动退出。

被列入黑名单的市场主体也可以实施信用修复,如对失信行为进行纠正并取得明显成效,该失信行为的不良社会影响已基本消除,或该失信行为自纠正之日起,1年内未再发生同类失信行为。(记者沈华铃)

[责任编辑:黄如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