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A级脱逃嫌疑人马廷江落网详情

法制日报

公安部A级脱逃嫌疑人马廷江落网详情

视频追踪技术+群众积极支持从而发现其踪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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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丁国锋 阮占江

“你当时是怎么逃脱的呢?”

“法院开庭的时候。”

“趁看管人员不注意,然后你就跑了?”

“对!”

“你跑出来后去了哪里?怎么生活啊?”

“在附近乞讨。”

……

7月19日11时许,湖南省新晃侗族自治县公安局在怀化市公安局的指导下,精准研判,全警出动,抓获了潜逃23天的公安部A级在逃犯罪嫌疑人、在江苏省南通市开发区人民法院庭审时脱逃的马廷江。

面对民警讯问,马廷江简要说出了他逃跑的轨迹:为了最终去四川成都,他先后进入安徽、湖北境内,在此期间只要看到有开往成都方向的大货车,就趁车辆过红绿灯等候时爬上去。

23天里,马廷江睡觉时一直都难以安心,被抓获时说的第一句话是:“很多天没洗澡了。”

7月19日,马廷江刚买了块肥皂,准备去河边洗个澡,结果还没洗完就被抓获。而被抓后,下午很快就睡着了。

今日,《法制日报》记者从湖南省怀化市公安局了解到详细的抓捕过程。

7月18日23时30分许,怀化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胡长春接到公安部刑侦局的指令,江苏南通在庭审时脱逃的贩毒嫌疑人马廷江可能已逃至怀化。接报后,怀化警方立即安排刑侦支队启动研判抓捕程序。

怀化市公安局刑侦支队支队长马松涛迅速与南通市公安局取得联系,掌握了嫌疑人马廷江的详细信息。随即指令怀化市公安局侦查实战合成中心开展工作,多手段同步上案。

经过追踪,警方发现犯罪嫌疑人马廷江7月19日凌晨0时许在芷江境内消失。经过研判,其极有可能逃往新晃方向。随即指令新晃侗族自治县公安局刑侦民警连夜开展布控,并派出刑技人员赶往新晃开展追踪工作。

新晃县副县长、公安局局长蒋成树在7月19日0时许,接到怀化市公安局指令后,立即启动重大案件应急预案,组织各警种部门负责人连夜召开紧急会议。

在此期间,新晃县公安局确定了“合成作战、研判协同、科技支撑、发动群众”的工作思路,制定抓捕方案,部署5个方面的抓捕工作,并在县公安局指挥中心大厅组成指挥部,通过视频大厅实时调度指挥,20分钟左右,全局各警种民警就位,一张缉拿大网迅速张开。

警方还在城区各大路口以治安岗亭为支点拉开拦截网,在城乡交汇处、省界交汇处设立8个拦截关卡进行拦截。

7月19日7时许,民警发现马廷江在新晃汽车站出现的轨迹。新晃警方从怀化市公安局刑侦支队得到信息:嫌疑人目前身穿环卫服,骑着一辆自行车进入新晃城内。

与此同时,摸排民警在怀化至新晃沿线进行走访,群众积极配合,向公安机关提供大量信息,通过信息研判组的细致研判,警方获取重要线索。

通过视频追踪技术,7月19日10时许,视频追踪组对国道沿线进行巡查,在新晃县火车站附近发现嫌疑人踪迹。

警方迅速划定重点区域,组织派出所、巡特警、侦查中心等警种100余人立即开展围捕行动,对火车站附近开展地毯式搜捕。

11时许,警方在火车站附近发现犯罪嫌疑人马廷江,抓捕人员将其抓获。

7月19日21时许,新晃警方依法将犯罪嫌疑人马廷江移交给了当天赶赴新晃的南通市公安局刑警支队支队长倪勇,南通警方随即启程,依法将马廷江押送回南通。

本报怀化(湖南)7月20日电

制图/李晓军

相关安保机制应尽快到位

这起发生在2018年6月26日国际禁毒日的新闻,曾经是当天最抢眼的“头条新闻”。

据南通市经济开发区法院当天公布的细节显示,当天9时40分许,正在候审、涉嫌贩卖毒品罪的被告人马廷江提出要上厕所,一眨眼工夫,其未经法警准许突然冲出了法庭,并迅速从二楼跳窗逃跑。

此前,马廷江因犯抢劫罪,于2005年1月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2014年5月刑满释放。2017年12月因涉嫌犯贩卖毒品罪,被南通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依法执行逮捕。

当天,警方最高悬赏两万元,后又将悬赏金额提高至5万元,并与周边城市警方布控抓捕。

7月5日,公安部发出A级通缉令抓捕马廷江。

7月19日,马廷江在湖南落网。

随着马廷江落网,这起逃脱事件引发了很多热议和反思。毕竟,一名刑事案件被告人在庭审中逃脱,确实引发了政法界震动。

“没有哪个罪犯是不想逃跑的!”监狱管理机关人士说的这句话,值得政法界每一名干警铭记于心。

记者注意到,一开始针对有关“嫌犯从法院厕所逃跑”的传言,就有专业人士点评说,法院厕所难道没有铁栅栏?法院大门怎么会失守?为何没有人紧紧跟上追捕等等。

也有声音认为,法院审判刑事案件的法庭厕所应该加强安防,或直接改造成无窗户厕所、厕所必须设在羁押室、严重刑事案件被告人可以穿上纸尿裤开庭、对危险犯罪嫌疑人上庭应当全面加强法庭安保、加强法警处置突发事件培训、加强法警装备等等。

一位江苏警方资深人士也认为,有哪些问题有待尽快拾遗补缺,彻底堵住那些极易引发社会安全风险的大大小小风险点,值得认真检讨、研究和完善。

这起案件也是很长时期以来,江苏法院开庭期间有被告人成功脱逃的唯一一起案件。

“引以为戒,查漏补缺。”有法院系统人士就认为,“平时认为这些(法警)部门边缘,关键时刻就是关键部门。”

“没有风险意识是最大的风险”,而在个别法院,即便是严重暴力犯罪被告人,庭审中也卸去手铐、脚镣等戒具,但相关安全保障机制有没有匹配到位,值得思考。

被告人就是被告人,不能麻痹。从他们的角度讲,随时可能盯着执法机关、执法者的习惯和漏洞,因为“有漏洞,就可以跑”,“你的毛病就是他人眼中的漏洞”。

马廷江落网是必然,但另一方面也应当全面检讨现有机制,更加筑牢社会安全稳定风险的钢铁屏障,彻底防范此类风险点转化为真实的风险事件。

本报记者 丁国锋 阮占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