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英九等人因“三中案”被诉 检方请求对其从重量刑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7月10日电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10日,台湾“三中案”全案侦办终结,台湾地区前领导人马英九和台湾“中投”前董事长张哲琛、总经理汪海清等6人被起诉。台湾检方请求对马英九、张哲琛、汪海清从重量刑,对于另外3人请求量处适当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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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地检署侦办“三中案”及国民党“贱卖”党产案期间,以被告身份被传唤的马英九(左起)、张哲琛、汪海清。台湾《联合报》资料图

此前,国民党遭检举“贱卖”旗下台湾“中影”、“中广”和“中视”,即“三中案”。2014年台湾地区“最高法院”检察署特别侦查组以“查无不法事证”宣布全案侦结。

台当局“不当党产处理委员会”在去年8月公布的“中影”案调查报告称,“中影”公司在2006年以每股新台币65元出售股权,但当时的鉴价严重低估“中影”土地价值。

台北地检署重启调查“三中案”,曾于去年11月29日传讯马英九到庭,经过14.5小时左右的侦讯,将马英九请回。

之后,台北地检署今年4月两次传讯马英九,马英九均行使缄默权。

此后,侦办小组陆续前往国民党中央、众达律师事务所、理律法律事务所调取相关资料,并掌握关键录音,今年7月10日全案侦查终结,以“证券交易法”非常规交易、特别背信、刑法背信等罪起诉马英九和台湾“中投”前董事长张哲琛、总经理汪海清等6人。

今年7月10日侦结的案件,是“中影”、“中影”、“中广”交易案以及国民党旧党部大楼交易案。同案被告还有台湾前民意代表蔡正元、蔡妻洪菱霙、岳父洪信行,另以侵占、公益侵占、背信、洗钱、故意遗漏会计事项不记载致使财务报表发生不实结果等罪被起诉。

台湾检方表示,建议请求法院分别依马英九、张哲琛、汪海清3人犯罪情节从重量刑,对于蔡正元、洪菱霙、洪信行则请求量处适当刑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