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医院修订下发了《泉州市第一医院机关工作人员效能问责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并成立以苏智军院长为组长的泉州市第一医院效能建设领导小组。
《办法》从问责事项、问责方式、问责程序、结果运用等方面作出了标准更高、要求更加严格的规定,对效能问责“加码”制度红线。《办法》问责对象范围广,包含全院工作人员;问责情形多,涵盖不认真贯彻执行法律法规和医院规章制度、工作懈怠懒散、推诿扯皮、在医疗服务活动中牟取不正当利益、服务意识差等十项内容;明确了诫勉教育、通报批评(含扣罚绩效奖金等)、效能告诫等多种问责方式。根据《办法》不履职、不正确履职、履职不力和违反纪律行风规定等行为将受到严肃问责。
此次该问责办法的下发,主要是根据《福建省机关效能建设工作条例》精神,旨在加强医院管理,强化工作责任,增强服务意识和工作能力,进一步改善和提高医疗服务。同时也是在作风和效能建设中落实全面从 严治党要求,对“廉而不勤”“太平官”“为官不为”现象加强整治,有效促进工作人员改进工作作风,提升工作效能,优化医院发展环境。标志着医院效能建设将有法可依、依法推进,推动医院效能建设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监察审计科:林倩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