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苍南乞讨团伙覆灭记:成员均因利益在一起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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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苍南县公安局抓获一名“乞讨团伙”女性成员。苍南警方供图

温州苍南“乞讨团伙”覆灭记

“乞讨团伙”有固定成员11人,以讨要钱财为生,目前3人因寻衅滋事罪被判有期徒刑

任国明在手机上看到自己名字时,很气愤,也很不屑。

媒体的报道中,他的头衔是“乞讨团伙帮主”。任国明否认自己是帮主,他对新京报记者说,“我跟这些人关系都不好,他们谁听我的?都是因为利益才在一起。”

任国明目前处于监视居住阶段。2016年2月27日,任国明、陈宇辉、杨纪兰、张晓翠、王清滨等人,在浙江温州苍南县龙港镇泰安大酒店前,使用“拉红线”的方式,向办喜事的蔡金树讨要人民币150元,被公安机关当场抓获。

2018年4月18日,苍南县人民法院审理“乞讨团伙”以强行乞讨方式寻衅滋事案,该组织的3名成员杨纪兰、张晓翠、王清滨因寻衅滋事罪分别被判有期徒刑7个月、有期徒刑7个月缓刑1年、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任国明另案处理。

随着任国明被抓,这个在浙江省温州市苍南县龙港镇红白喜事上乞讨多年的“乞讨团伙”彻底覆灭。新京报记者从苍南县人民检察院获悉,除上述3名已判决成员外,“乞讨团伙”剩余的8名骨干成员,1人死亡,2人取保候审,2人监视居住,另有3人在逃。

“都是因为利益才在一起”

2018年5月,任国明在手机上看到当地媒体对“乞讨团伙”的报道。他对媒体报道中称其为“帮主”表示不屑,“我跟这些人关系都不好,他们谁听我的?都是因为利益才在一起。”

乞讨团伙在当地知名度很高。本地一位市民告诉新京报记者,2016年以前,在龙港本地的婚礼中,遇不到乞讨反倒很少见,有时一场婚礼能遇到三四拨人。在当地一家彩票店,提起“乞讨团伙”,在座的5位市民均称,其在亲友的婚礼中均见识过“乞讨团伙”讨要红包。

2016年2月27日,任国明、陈宇辉等人,在浙江温州苍南县龙港镇泰安大酒店前乞讨被公安机关当场抓获。任国明落网,“乞讨团伙”覆灭的消息被当地媒体报道,帮主“任我行”浮出水面。苍南县法院告诉记者,“乞讨团伙”成立于2011年前后,以任国明为首,有固定成员11人。一审法官许明举透露,“乞讨团伙”成员中,包括年龄偏大、缺乏职业技能或身有疾病、残疾人员。

任国明及另一组织成员陈宇辉证实,在乞讨团伙形成前期,以“前帮主”李方辰为代表的本地派拥有绝对“权威”,其“手下人多、名气旺、熟悉风俗”。任国明回忆,在前期的乞讨活动中,他多跟随本地帮学习讨要手法。

任国明、陈宇辉等人均为外地人员,在“乞讨团伙”形成过程中,乞讨团伙中外地派与本地派的融合经历了长达数年的过程。

陈宇辉说,前帮主李方辰眼部、腿部皆有残疾,病逝后,本地派与外地派一定程度上实现合流,形成今天的“乞讨团伙”,任国明顺理成章成为“帮主”。苍南法院介绍,任国明成为“帮主”后拥有诸多“权力”。如有新人要加入乞讨团伙,需要任国明的同意;讨要的香烟,必须全部给任国明;讨要红包的数额,由任国明定,所有成员不可擅自更改。

虽然任国明对以上说法一一否认,但陈宇辉则证实,任国明在后期作为组织领导的说法毫无疑问,但并不拥有绝对权威。“有的人听他的,有的人也不理他。”

要得太“过火”

本地帮和外地帮没有融合之前,由于讨要红包“过火”,乞讨团伙遭遇了一次重大危机。任国明说,当时乞讨人员派系林立,相互之间没有默契,常会出现一场婚事“走马灯”式轮番上阵,讨要金额也有漫天要价的情况,连他都觉得要得太“过火”。

据都市快报报道,2012年5月2日,龙港一位市民在婚礼上先后遭遇6拨“乞讨团伙”成员乞讨后,愤而报警。此后,多位受害人将遭遇发布到微博上,引起大量受害人共鸣。时任温州市委书记陈德荣作出批示,要求公安和当地政府对这一恶意乞讨行为坚决打击,还百姓以安宁。

当年5月9日,在旧历属于“黄道吉日”,苍南警方根据日期特点,预判“乞讨团伙”会大规模出动。当天,苍南警方出动上百名警力,共抓获50多名“乞讨团伙”成员。这些人被处以治安处罚或警告。任国明因在家搭棚子躲过一劫。

本地帮和外地帮融合,让乞讨方式统一起来。办案民警透露,乞讨团伙组织化以后,虽然当地仍存其他乞讨团体,但都较为零散,无法与“乞讨团伙”相提并论。

2016年1月21日,苍南本地人杨益光在距龙港镇6公里的家中挂起气球、贴上喜字,准备迎接次日儿子的婚事。中午时分,一张10厘米见方的红纸,贴在了杨益光家一楼的门框上。

这张红纸附有手机号码。随红纸而来的,便是任国明。一审判决书显示,“乞讨团伙”成员任国明在苍南县宜山镇环城南路,向杨益光强行讨要人民币102元。杨益光回忆,任国明径直走到他家一楼的楼梯口,“我要是不拦着,他直接就上楼了。”

红纸就像“圣旨”,只要他贴了,别人看到就不会再要红包。办案民警说,红纸起到“立威”的作用,相当于行规:我要过了别人不可以再要,实际上是立山头、划地盘。

多年来,虽屡遭警方打击,乞讨团伙仍顽强生长。苍南警方透露,自2012年开始,当地警方多次组织对乞讨团伙进行打击,但因单个案值微小、当事人不配合、取证难等原因,一直无法对其成员进行刑事处罚。

帮主“任我行”

监视居住阶段,任国明仍住在龙港——一顶200多块钱买来的帆布棚子里。年逾6旬的任国明牙齿几乎全部脱落,双手不知因何疾病一直肿胀、颤抖,嘴角在说话时会流下口水,需要用手不停擦拭。放弃乞讨后,他做过很多职业,收废品、抬重物、在白事里做护工,甚至还捞过尸体。

“街坊都跟我说,你这下可厉害了,都上了新闻了。”任国明讨厌“乞讨团伙”这个称呼,“乞讨团伙这个名称很难听。在人们眼里,乞丐就是讨饭的,一来讨饭别人都厌恶,都要走。”

苍南县法院提供的资料显示,任国明今年57岁,安徽蒙城人,江湖人称“任我行”。因其在龙港已超过二十年时间,在乞讨团伙中有一定影响,被一致推选为“帮主”。

对于“帮主”之称,任国明在接受新京报记者采访时,一口否认:“你看我像帮主吗?”但他承认,“任我行”这一绰号确实为自己所起,其目的是增加知名度,也方便在乞讨中隐藏自己的真实姓名。

任国明说,1998年,他花5块钱扒火车来到杭州,后因寻找同乡来到龙港。任国明称,至龙港初期,他曾在龙港供电所打过零工,因不能干重活,靠看守杂物挣一些零钱,但微薄的收入“连吃饭都困难”。当时,龙港婚礼上要红包的习俗已存在,在“迫不得已”的情况下,学着本地乞丐前去乞讨,逐渐成为“乞讨团伙”的一员。

乞讨套路

民警透露,“乞讨团伙”具体的发展脉络已很难考证,根据警方掌握的情况,乞讨团伙成员一开始发现婚礼讨红包有利可图,然后把老乡带进来,团队内部多为以老带新,延续下来。“在团队发展上,可能并没有主观意识去推动组织的发展壮大,只是人多了好要,他们就多吸收一些人,如果人太多阻碍了分赃,就会控制人数。”

苍南法院提供的材料显示,“乞讨团伙”每逢吉日,各成员在苍南县龙港镇等地寻找办红白喜事的家庭,分组进行乞讨,并规定不管红白喜事,红包一律开口要220元加两包中华香烟。如果不听安排,甚至可能遭到开除。每天所得红包会平均分配给成员。

遇到好日子,任国明会提前打电话通知其他成员,他们会在龙港街头逛,看到谁家门口挂气球,即可判断有婚事。或者在花店蹲守,看结婚用的气球送到哪里,确定好地点后,提前一天上门讨红包。此外,捡废品的人和三轮车夫也会提供线索,如果提供的主家线索没有被乞讨过,就可以领取10元奖金。

多位成员向新京报记者表示,虽然分组讨要避免了“大帮哄”的风险,但分组讨要中,常出现部分成员隐匿金额不上交的情况,这会立即遭到“帮规”的惩罚。任国明回忆,有一次他单独讨要来红包后未和其他成员分享,曾遭李方辰辱骂、殴打,“被打得在床上躺了两天。”

除分组乞讨,乞讨团伙在讨要手法与讨要金额上也有讲究。办案民警称,220元的红包金额是乞讨团伙经过长期总结得出的安全数值,既降低风险,又保留还价空间。

一审判决书称,讨要红包的方式为拦婚车、纠缠被害人、口头威胁。对此,任国明、陈宇辉一致称,乞讨团伙讨要红包从不采取强制手段。任国明说,“我多年来要红包从来未曾强迫别人,别人给我就拿着,不给我就走。”

虽然任国明一口否认,但陈宇辉曾亲眼见过任国明用拉红线的方式阻拦婚车,具体方法为,在婚车前拉一根红线,婚车即不敢通过。在当地习俗中,婚车如不加理会直接通过,则被视为“闯红线”,是十分不吉利的做法。在这种情况下,讨要红包多半会成功。

主审法官许明举表示,虽然主要成员均否认“强行讨要”,并将之归结为本地风俗,但“乞讨团伙”的行为早已超出这一界限。在“乞讨团伙”案件中,乞讨团伙成员主动讨要、明码标价的行为,均已超出传统风俗的界限,对公序良俗是一种损害。

任国明至今未婚,他偶尔和侄子在微信上聊天,侄子担心大伯即将面临的审判,“他跟我说,(劝我)这次进去要好好改造。”

(文中人物除许明举外,其余均为化名)

采写/新京报记者 卢通 发自浙江温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