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公布太湖围网拆除补偿方案 明年湖内再无养殖大闸蟹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苏州5月25日电 (记者 钟升)25日,苏州市人民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就太湖围网拆除补偿方案进行说明。江苏太湖渔业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主任王小林表示,今年12月底前太湖苏州市行政区域内水域的4.5万亩围网将全部拆除到位,2019年6月底前全面完成拆除任务。

资料图:驶向湖心捕鱼的渔船。 周古凯 摄

资料图:驶向湖心捕鱼的渔船。 周古凯 摄

太湖地区自古是著名的鱼米之乡,梅鲚、“太湖三白”湖鲜等声名远播。其中,太湖大闸蟹最负盛名,年产量近3000吨。2017年全年太湖渔业捕捞产量为6.8万吨,产值约6.2亿元(人民币,下同)。

然而随着环保要求的提高,2017年5月环保部对太湖水环境治理工作进行督导,要求太湖苏州市行政区域内水域的4.5万亩围网在2018年12月底前基本拆除到位,2019年6月底前全面完成拆除任务。

根据补偿方案,国有水域占用补偿费为6912元/亩,提前终止养殖补偿费为6500元/亩·年(按两年计),养殖设施补偿费则为4000元/亩;此外还将提供1940元/人·月的转产转业补贴(每一养殖使用权证按两人计,每人补贴24个月)。因围网拆除转产转业的农民,由各区人民政府纳入社会保障体系。

据悉,补偿款在养殖使用权人自签定协议之日起15日内首付50%,余额在2018年12月31日前自行移交围网设施之日起15日内一次性付清。在规定的期限内签定协议和自行移交围网养殖设施和经评估的生产生活设施的养殖使用权人,还将给予额外奖励。

王小林介绍,正式的拆除工作将于今年的太湖大闸蟹捕捞期后进行,因此今年太湖大闸蟹的产量并不会受到影响。未在规定的期限内移交围网养殖设施的养殖户,相关设施将依法予以拆除,所涉及的拆除费用在补偿费用中扣除。有行政违法行为的,由有关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明年开始,太湖中就再没有围网养殖的大闸蟹了,这也是保护太湖青山绿水的实际需要”,王小林说道。据了解,目前沿湖的吴中区等地区正在开始加强养殖池塘的标准化改造,通过大闸蟹的生态养殖来填补围网养殖蟹的缺口。渔业部门也将在太湖开放性水域中大量实施放流工作,“在保护太湖环境的同时,也保住大家所好的这口湖鲜”。(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