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昆明5月23日电 (陈静)23日,云南省昭通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官微发布,昭通市昭阳区4名城管因骑一辆摩托车在道路上行驶,被全部开除,并对5名相关部门责任人给予处罚。
2018年5月21日18时许,昭阳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太平执法大队三中队队员施某,驾驶执法摩托车在昭通大道上违法运载二中队队员单某(女)、张某、刘某3人。施某等人的行为违反道路交通法规,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损害城市管理工作人员形象。
经昭阳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研究决定,对施某、单某(女)、张某、刘某给予开除处理。
同时,对负有领导责任的太平三中队副中队长单某(男)撤销副中队长职务;对二中队中队长王某、三中队中队长赵某给予停职处理;对太平大队副大队长刘某给子通报批评;责成太平大队长陈某作出书面检查;对驾驶员施某、单某、张某、刘某等人的交通违法行为交由交警部门处理。(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