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5月15日电 综合台湾媒体报道,前台湾地区领导人马英九被诉泄密案今日二审改判4月有期徒刑,马英九今日下午对此表示,一定会上诉。除该泄密案外,台北地检署目前仍在侦办追查马英九被控涉嫌台北大巨蛋工程图利案等4案。
资料图:前台湾地区领导人马英九 来源:台湾“中央社”
据《联合报》报道,马英九15日下午出席沈春池文教基金会一场记者会,针对泄密案被判有罪,马英九表示,一定会上诉。
马英九表示,面对这样的一个案子,他如果回家睡大觉,这才叫做不足表率,“我一定会上诉”。
马英九表示,今天的判决与先前3个相关判决的结果认定不一样,所以这个问题必须要厘清;这个案子是一宗“宪法”诉讼,他争取的不只是他个人的权益,也包括台湾地区未来领导人的权限不应该受到限制,因此他一定要去厘清这个问题。
据“中央社”报道,马英九办公室发言人徐巧芯今天对此宣判表示,非常遗憾判决结果,马英九会上诉到底。
徐巧芯说,很担心“监察委员”陈师孟上任前宣示,要查办审理马英九案及“办绿不办蓝”的法官,是否已在法界造成寒蝉效应。
徐巧芯表示,判决攸关“宪法”上台湾地区领导人及行政机构负责人应有的行政权限,为了台湾当局未来“行政权”运作,马英九会上诉到底。
除了这起泄密案外,台北地检署仍在侦办追查马英九被控涉嫌大巨蛋图利案等4案,包括马英九被控主导贱卖的“三中”案、“国发院”土地交易案等党产相关案件,以及富邦并北市银案、大巨蛋图利远雄案等4大刑事案件。
据报道,台北地检署起诉指控,马英九在2013年8月31日,明知调查司法关说案的“100特他61案”并非只是行政不法,仍泄漏侦查中秘密、柯建铭个人资料及通讯监察数据,给当时的台湾行政机构负责人江宜桦与台湾当局领导人办公室副秘书长罗智强。
台北地方法院一审认为,马英九构成泄密罪要件,但审酌马英九是依岛内最高法令第44条行使专属当局领导人的争议调解权而阻却违法,在“刑法”上不罚,至于教唆泄密部分则罪证不足,2017年8月25日判决马英九无罪;台北地检署不服提起上诉。